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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督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7-05 10:51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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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高新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近期,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发改局、行政审批局对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政策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五大特色行动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9年7月4日至2019年7月7日

二、督查内容

1.“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中省市“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情况;贯彻落实《旬阳县2018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旬职转小组发〔2018〕1号)情况。

2.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情况。贯彻执行县政府办《关于印发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旬政办发〔2018〕95号)、《关于印发<旬阳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旬政办发〔2019〕52号)相关情况。

三、分组安排

第一督查组

组 长:胡本山 县政府办正科级督查专员

副 组 长:王泽栋 县发改局副局长

成 员:杜仁双 张淳麟

督查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税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第二督查组

组 长:高 斌 县委编办副主任

副 组 长:陈迪勇 县行政审批局总工程师

成 员:刘正楚 徐明妍

督查单位:县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文旅广电局、司法局、公安局、人社局、教体科技局、人行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全面自查。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督查,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客观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有效管用的整改措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高效优质的环境。

2.现场督办,立即整改。各督查组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对照任务清单,对重点工作未落实、进展缓慢的事项要现场发现问题、现场指出问题、现场提出要求、现场整改落实。同时要对问题清单开展“回头望”,实行销号管理。

3.认真分析,及时反馈。由各牵头单位负责,对照文件要求,形成自查报告(工作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于2019年7月7日前,将涉及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的报送县行政审批局,涉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方面的报送县发改局。由县发改局、行政审批局负责汇总,分别形成正式报告,于7月9日前报县政府办。

各督查组在督查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   

【责任编辑:徐斯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