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交通项目建设管理、扶贫资金监管和内部管理行为,近日,旬阳县交通运输局制定印发了《旬阳县交通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等四项制度,明确办事流程,坚持依法依规、按章办事,用制度管人、约束人,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制定《旬阳县交通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及部、省有关标准、规范、规定,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规范项目管理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有效控制投资、环保、安全、进度等各项目标实现。
制定《旬阳县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控制单位经费开支,组织实施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建立政府采购项目台账,汇总上报政府采购统计报表。对政府采购项目的资料进行归档、备案,任何未经领导小组审批的政府采购,均不得支出。
制定《交通扶贫资金监管制度》。根据省市县各项财经纪律要求,按照“精准扶贫、效益优先、程序规范、资金安全”的原则,加强交通扶贫项目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以及社会扶贫资金等监管。由项目执行机构(镇政府项目办)和局财务股共同跟踪监管,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主动接受省市项目主管部门和县财政局、县扶贫局等部门对交通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
制定《局公章管理制度》。明确局机关公章管理权限、使用范围和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机关公文报送质量,严格按程序办事,凡未经审核的文件和不符合要求的公文拒绝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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