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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人民政府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旬阳县存在汛期河道非法采砂采石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15 16:45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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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人民政府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旬阳县存在汛期河道非法采砂采石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根据《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县认真开展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整改情况经县人民政府组织现场验收,已完成整改任务,现对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21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或反馈。

电 话:0915-7202062

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
旬阳县存在汛期河道非法采砂采石问题,没有对非法采砂采石违法行为采取高压态势,未严厉打击。 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台账式管理。县防汛指挥部印发《关于汛期河道禁止采砂的通知》(旬汛发【2018】4号),县委、县政府多次组织召开中省环保督查河道采砂整治推进会,进一步落实河道采砂整治具体任务和要求。按照“谁设障、谁清理”的原则,责令各采砂业主对作业范围内河道弃渣砂石进行清理覆平,相关设备拆除转移,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公安机关和各职能部门执法人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管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车辆230余辆次,县河长办印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2份,依法对旬河、汉江及支流51条采沙船、26处采砂场落实禁采措施,封堵采砂场下河道路9条,清理和覆平河道弃渣2.6万方。自2018年6月30日起,我县再无一例汛期河道非法采砂采石现象发生。

 

旬阳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5日

【责任编辑:段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