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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23 15:24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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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旬阳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0日   

旬阳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

按照党的十九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及《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要求,为确保旬阳县2019年底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通过验收,实现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维护公众健康为目标,以坚持依法履职和机制创新为抓手,以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和标准化生产为核心,以蔬菜、林果、食用菌、茶叶、水产品和畜产品(猪、牛、羊、鸡肉)等为重点,努力创建“责任明晰、监管有力、执法严格、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实现从生产到市场的全程可控监管,确保农产品“优质、安全、放心”。在已获陕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基础上,通过努力,力争在2019年底通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验收命名。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监管体系

1.监管执法体系。县农林科技、市场监管、水利等涉农管理部门有明确的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员,做到编制、人员、装备落实到位。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健全,监管职能职责明确并履行到位,建立岗位责任、考核评价、学习评价、巡查检查、报告汇报、奖励追责等六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各镇所辖行政村均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并在重点种植养殖基地村设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点)。

2.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通过机构考核和计量认证,有稳定的运行经费及规范的工作机制。各镇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配备1套以上速测仪等相关检测设备,明确专职检测人员。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持证内检员,建立快速检测室,并开展农产品自律性检测。

(二)完善监管机制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管部门信息通报、会商、涉案线索移送、案件督办等制度机制,建立完善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有奖举报、质量安全监管与产业扶持政策联动机制、红黑名单制度、“一票否优”制度、对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措施和手段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三)强化监管措施

1.专项整治。每年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2.投入品监管。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推广统购、配送等农资营销模式,建立农资购销索证索票、经营台账等制度;全面实行农药、兽药、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经营告知制度、实名购买制度,实行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制度常态化;建立农资监管信息化系统,全县主要农资经营单位和农资商品进入数据库。

3.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进全县农产品规模化、品牌化、标准化生产,坚持农产品认证申报数量与证后监管质量并重,严格产品认证和基地建设标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园及标准园创建;生产技术标准入企(社、户)率和转换率均达到100%;加快建设农业病虫害防治专业化组织,实现区域统防统治;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推广高效低毒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及杀虫灯、防虫网等物理防虫设备,指导农民采取科学控制措施,推行健康养殖模式,最大限度地减少疾病发生,从源头减少兽药、渔药使用;继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等产地环境改良工程,对全县土壤环境质量实施动态监测,建立污染土壤档案库和数据库,全面摸清我县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4.准出准入。建立实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对全县主要生产基地的合格农产品实施产地准出证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农产品集散地配备检测仪器并开展准入检测。

5.监测抽查。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及时组织开展监督抽查,每年度全县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9000个,定量抽检数量不少于600个,每个镇快速检测农产品800-1000个,监测参数和产品范围覆盖全县主导产业、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种养企业(大户)、农产品收购贮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

6.综合执法。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日常执法检查,及时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做到假劣农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生产经营不合格农产品、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和假冒“三品一标”产品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达到100%。

7.宣传培训。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协调机制,多渠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告知率、约谈率、培训率、检查率、承诺率均达到100%;同时建立县、镇、村三级监管人员培训计划,县、镇两级监管人员每人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专业培训达到40小时以上。

8.应急处置。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建立舆情监测与信息报送、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或培训。

9.投诉举报。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接报网络和有奖举报制度,完善投诉举报接报处置流程,实行投诉举报首问负责制,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跟进处理。投诉举报电话:0915—7202428。

10.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收集、报送制度。

(四)落实主体责任

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组织名录及“黑名单”制度,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畜禽屠宰企业、种养企业(大户)、农产品收贮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加强对其培训及责任告知。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规模种养大户等100%落实标准化生产、制度上墙、生产记录、质量承诺,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知识培训,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督促开展农产品自律性检测;屠宰企业建立并严格落实流向登记、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农产品收贮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进货查验、抽查检测制度;健全完善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

(五)保障安全水平

通过出台农产品质量品牌创建扶持政策,每年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及有机食品认证数15个以上,全县“三品一标”产地面积占食用农产品生产面积40%以上,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省级以上各类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本县生产的茶叶、蔬菜、食用菌、水果等种植业产品中禁用农药、畜产品中“瘦肉精”和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呋喃类、氯霉素等的检测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4月至2018年7月)

制定旬阳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各镇、相关责任单位成立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7月底前将各镇创建工作机构文件和实施方案报县农林科技局。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

集中力量,认真对照创建实施方案中工作任务及职责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进一步落实责任、推进标准化生产、实现全程管控、健全机制制度和保障安全水平,建立“产出来”与“管出来”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保障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9月至2019年10月)

各镇及相关责任单位对照创建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汇总归档创建材料;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县政府。

(四)申请验收阶段(2019年11月至2019年12月)

各相关责任单位及所在镇落实被检查的企业、基地及场所,迎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现场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各镇、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负责,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部门协调。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各镇、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和解决创建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每项工作都要有计划、有行动、有总结,要以文字、图片、音像等形式记录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完整的创建工作档案。

(三)狠抓责任落实。各镇及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结合本镇、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具体人员的工作责任,及时上报工作动态。

(四)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宣传栏、宣传车、LED显示屏、手机短信、微信群、展板、大型标语、“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放心农资下乡、假劣农资销毁等方式,积极宣传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的重要意义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组织力量对农资监管法律法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经营管理等内容进行深入宣讲,积极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志愿者服务队进村、进社区宣讲活动,营造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的浓厚氛围。

(五)落实经费保障。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监管服务体系建设、检测室规范化建设、追溯管理系统建设和农业标准化培训实施,检验检测、“三品认证”、品牌打造和综合执法、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工作,确保创建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六)严格工作考核。建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业绩考核评价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县对各镇、各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考核权重不低于5%。各镇也要据此纳入对各村的年度目标考核。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适时对各镇及各相关责任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县考核办。

附件:1.旬阳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领导小组

2.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责任分解表  (点击下载)

 

附件1

旬阳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旬阳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陈红星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任加兵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李根新 县政府机关后勤服务所所长

张 静 县编办主任

李安富 县考评办主任

柳 康 县发改局局长

杜方庆 县公安局副局长

熊本奇 县财政局局长

曾胜昔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吴家顶 县农林科技局局长

夏明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均 县水利局局长

龚永国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林科技局,吴家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责任编辑:徐斯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