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 | 手机版 | 繁体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旬阳市人民政府>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正文详情

旬阳8处省保单位换发“身份证”

作者:谢明成 发布时间:2018-08-07 09:40 来源:文广局
字体调节: A+ A- 操作:

8月4日,随着一通崭新的汉白玉材质的文物保护标志碑在旬阳文庙安装到位,标志着包括旬阳文庙在内的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将拥有一张属于自己的“身份证”。

此次对旬阳文庙、旬阳西城门、东宝塔、黄州会馆、杨泗庙、武家后湾遗址、旬阳红军墓和旬阳孙氏民居等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安装文物保护标志碑和保护范围界桩,对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动文物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这次8处省保单位保护标志和界桩,是不断完善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的一个重要措施。在省文物局统一制作的保护标志碑和界桩后,旬阳县文物部门多方筹措经费,组织相关人员,战酷暑、斗高温,按照规定和要求安装在各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显著位置。

标志碑上正面明确注明文物保护单位的名称、保护级别、公布机关、公布时间、背面为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保护范围以及建设控制地带等内容。整个标志坚固牢靠,美观大方,字体清晰流畅。既起到了保护文物的标志、警示作用,又可以使人们直观醒目地了解到所保护的文物对象、内容、价值及保护的措施,也为各文物点增加了文化内涵、提高了游览观赏价值。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