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 | 手机版 | 繁体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旬阳市人民政府>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正文详情

教体局:十条“禁令”绷紧清正廉洁过节弦

作者:刘立 石太年 发布时间:2018-02-07 11:05 来源:教体局
字体调节: A+ A- 操作:

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县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县教体局出台十条“禁令”,努力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

一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挂历、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花卉等年货节礼;二是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节日庆典等活动;三是严禁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相互走访送礼等拜年活动;四是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五是严禁收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六是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七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九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八是严禁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活动;十是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节日期间,该局党委将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明察暗访,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单位,除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有追究领导责任,确保全县教体系统春节欢乐祥和、风清气正。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