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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补贴办理事项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21 17:17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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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补贴办理事项

享受对象:

有就业见习意愿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且未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

政策标准

见习生在见习期间可享受1200元/月的见习补贴和 20元/月的意外伤害保险。

办理流程

1、毕业生到所在学校或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一式三份,也可登陆旬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enshe.xunyang.com.cn/下载),填表后到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2、毕业生持《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到县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或见习单位报名。县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根据个人意愿和专业等情况落实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

3、毕业生与就业见习单位签定《见习协议书》,就业见习单位为毕业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后,毕业生进入就业见习岗位。

4、见习单位应先行垫付见习毕业生见习期基本生活补贴,见习结束后向同级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同级财政部门将补贴支付给单位。

承办单位:旬阳县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咨询电话:0915-7220366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