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提高营养改善计划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抓手,加强监督评估和信息公开,严守食品和资金“两个安全”底线,精准落实营养膳食补助,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一、食堂供餐情况
旬阳县有义务教育学校177所,其中:初中阶段30所(含九年制学校6所和特殊教育学校1所),完小72所,教学点75所。自今年春季开始,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全部实行学校食堂供餐模式,义务教育学生33932人,全部享受学校食堂提供的营养午餐,实现了学校食堂供餐全覆盖。
二、营养餐规范管理情况
(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一是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分级管理、以校为主”的原则,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二是严把食品入口关。对于米、面、油、肉、牛奶、鸡蛋等大宗食品,实行公开竞标,择优遴选有实力的优质企业参与供给,建立学校大宗食品稳定可靠的供应渠道。三是狠抓常规管理制度落实,督促监管学校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食品加工留样、餐用具清洗与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等规章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四是认真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营养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为学校食堂管理献计献策,努力提高学生营养餐质量。五是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学校整改到位,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今年以来对全县学校食品安全进行了4次专项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食堂卫生差、学校食品存放乱、留样不够规范、食堂“三防”设施不齐全等问题,督查组逐校及时下发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县局将检查情况分别通报全县学校,要求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逐校逐项制定整治措施,督促学校限期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二)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常抓不懈。今年利用校园长会议、学校管理业务培训会、年轻教师专业成长业务培训学习会,安排食品安全等专题培训,重温新《食品安全法》,特别强调了对学校食堂供餐的新要求、新规范和新知识,结合实际指导规范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同时,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旬食药监发〔2015〕89号),做到学而知、知而守、守而行,自觉养成食品安全的良好习惯。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通知》(旬教体函〔2017〕19号),对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详细部署。各校(园)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细化要求,强化管理,认真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把食品安全落实在行动上。据统计,全县共召开食品安全主题班会710余次,上食品安全健康教育课1200余节,开展国旗下演讲90余次,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条幅120条,发放各类食品安全宣传资料50000余份,形成了人人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实名制学生信息系统和月报系统填报真实准确。认真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实名制系统数据填报工作,每所学校选定一名责任心强、计算机操作熟练的工作人员,通过培训熟悉掌握系统操作,具体负责数据填报工作,按时完成了填报工作任务。全县177所学校,受益学生33932人通过“系统”填报和审核。各学校校长严格审核签字把关,确保系统填报数据的真实性,保证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应享尽享,不落一人。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2017年月数据上报,按时开展月通报。
(四)资金使用与管理安全可靠。各校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实行专帐管理、独立核算、封闭运行、日清月结、及时公示,对于结余资金严格按规定全部滚动用于改善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坚决不允许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补助标准,不得直接将补助资金发给学生个人和家长,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各中心校设立教学点营养午餐专账,会计每月对辖区内各校营养午餐的账目进行核算,并指导炊管人员做好采买票据的收集和每日的入出库登记,坚持透明操作,公开公示,并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指导和专项资金审计,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群众的广泛监督。截至6月份,营养改善计划今年累计支出中央资金14522896元,确保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使用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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