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 | 手机版 | 繁体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旬阳市人民政府> 网站专题> 重点民生服务> 教育服务> 正文详情

我省公布今秋公办普通高校收费标准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30 18:59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调节: A+ A- 操作:

  为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按照《陕西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17年秋季公办普通高校收费项目及标准予以公告。本公告所列不同学校、不同专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各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下浮。对公办普通高校违反国家和我省教育收费政策,未按规定进行教育收费公示,违反自愿及非盈利原则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押金、保证金以及不执行退费规定等行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附件:陕西省2017年秋季公办普通高校收费一览表

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
  2017年6月23日

  

 

【责任编辑:段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