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缓解城区交通拥堵,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的相关要求,现将新增电子监控设备向社会公布。
一、新增电子监控地点
(一)电子监控违停抓拍3处:
1、康花园大桥北段桥头;
2、汉江旬阳大桥南段桥头;
3、烟厂大道东入口(原草坪收费站);
(二)电子监控逆行抓拍1处:
1、康华大道东段(允许车辆由西向东行驶)
二、新增电子监控启用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至2017年8月9日为教育劝导阶段;2017年8月10日起,将启用电子监控设备对上述路段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依法处罚。
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在途径上述路口、路段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旬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7年7月31日
【责任编辑:徐斯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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