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至12月9日,全市调解仲裁工作暨案件评查会议在旬阳县召开。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育伦,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邹伟出席会议,各县(区)人社局分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领导、业务人员参加会议。
2016年来,我县认真贯彻实施《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坚持以“公正和效率”为主题,探索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便民利民“四项制度”,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不断提升调解仲裁机构服务社会的能力,有力地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实现了政府、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满意”的良好社会效果。截止11月底,全县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96件,时效内结案率100%,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340余万元。入会人员现场观摩了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旬阳卷烟厂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对各类劳动争议在企业内部及时化解给予高度评价,对我县劳动促裁调解工作中对办结的案件实行“一案一回访”制度,从办案人员工作态度、廉洁自律、处理结果、案件履行及意见建议等五个方面进行追踪回访,办案效率大幅提高给予充分肯定。
会议对2016年全市处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从立案条件、仲裁庭组成、案件事实、案件证据、案件定性、办案程序、运用法律、仲裁文书、结案时效、案卷装订以及归档等进行了逐项评查。评查结果显示,2016年,市县(区)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坚持了以人为本,调解优先原则,做到了立案快,调解细,裁决准,及时、依法、客观、公正地处理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83件。通过仲裁为劳动者实现工伤赔偿1691万元,追讨工资408万元,获得经济补偿金230万元、赔偿金80万元,补缴社会保险163万元,挽回其它经济损失153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市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
周育伦强调,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评查工作会议的召开,旨是交流办案经验,提高办案质量,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安排部署2017年仲裁工作,积极稳妥地推动全市劳动人事仲裁工作更好地开展。他要求,2017年,各县(区)要 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重点开展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提高案件办理质效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二是以建立多渠道、开放式的调解网络为基础,用柔性化方式将多数简单争议化解在基层;三是以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能;四是以仲裁工作提速提质为目标,不断推进调解仲裁工作信息化建设。着力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提升能力,不断提高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着力推动全市劳动人事仲裁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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