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国土挂告字(2016)3号
经旬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旬阳县国土资源局委托,陕西昌盛永恒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序号 |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宗地一 | XGT2016-053-4 | 位于吕河镇江店社区二组 | 1746.67 | 金融保险用地 | 40 | ≤1.2 | ≤35% | ≥30% | 82 | 0.5 | 80 |
宗地二 | XGT2016-061-2 | 位于吕河镇敖院社区一组 | 52273.33 | 工业 用地 | 50 | ≤1.2 | ≤33% | ≥25% | 2110 | 8 | 2100 |
宗地三 | XGT2016-061-3 | 位于小河镇张良村一组 | 8080 | 工业 用地 | 50 | ≤1.48 | ≤40% | ≥20% | 235 | 1 | 230 |
宗地四 | XGT2016-086-6 | 位于蜀河镇施家沟村八组、漫湾村一组 | 4240 | 公共设施用地 | 50 | ≤1 | ≤12% | ≥25% | 102 | 0.6 | 100 |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有意按挂牌出让要求确定的土地用途开发建设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到旬阳国土资源局指定账户。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2月12日到拍卖公司办公地(安康市西大街11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竞买申请。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
四、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2月20日到拍卖公司办公地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截止为2016年12月20日16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公司将在2016年12月20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挂牌时间及报价地点:2016年12月13日8:00时至2016
年12月22日17:00时在拍卖公司办公地或拍卖公司旬阳办公点进行。
2016年12月22日17时揭牌会在旬阳县城关镇天池路134
号旬阳县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室进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出让宗地设有底价,竞买人报价未达到底价时,挂牌活动终止,土地不予成交。
2、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果有两位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时,将转入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本次宗地以现状出让,宗地内的电力、通讯线路或其他干线的迁移或地下管线、文物就地保护,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与产权人自行协商解决。
4、竞得人必须按照住建部门规划设计要求和时间要求实施建设及按城市规划要求提供基础设施要求、道路建设、环境绿化及停车位。
5、宗地一:建筑突出点距十天高速LA连接线道路中心线最小19米。
6、宗地二:厂区围墙距十天高速LA连接线道路中心线最小19米;留够停车位48个。
7、宗地四:①应满足地质灾害、防洪涝灾害有关要求,在安全前提下进行设计建设;②与316国道的距离应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公路管理部门的要求。
8、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一旦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9、“挂牌出让公告”的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七、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安康市西大街11号
联系电话:0915-3216489 13991527277
联 系 人:胡先生
开户单位:旬阳县国库支付局
开户银行:陕西省旬阳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2707090101201000043947
旬阳县国土资源局
陕西昌盛永恒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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