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旬阳县文广旅游局印发《旬阳县“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 年)”实施方案》,就全县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为未来三年旬阳文物法人违法案件整治行动提供了依据。
旬阳县此次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全国“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年)的一个具体抓手。分为动员部署、集中行动、总结巩固三个阶段,各阶段任务明确,责任到位,期间将摸清底数与集中行动和督察督导相结合,从集中整治行动中,归纳梳理经验和做法,为整治文物法人违法案件建立长效机制。
该县“专项整治行动”将以境内所属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为主要对象,重点查处破坏、损毁不可移动文物本体的;擅自迁移、拆除、修缮、原址重建不可移动文物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用途的;开发建设活动造成不可移动文物大规模消失的;涉及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中不可移动文物的六类法人违法案件。通过对这些法人违法案件的查处,完善文物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执法巡查、案件报告、督办约谈、信息公开四项制度,做到文物保护与执法的联防联控联治、保护责任体系、安全制度、安全管理网络、巡查方式、宣传教育的六个结合,在全县树立起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文物事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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