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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查处无证照经营活动

作者:丁显明 发布时间:2016-09-30 09:52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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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商事制度改革成果,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从7月1日起,县市场监管局集中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查处无证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

本次集中查处的重点是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集贸市场、社区(商住楼)周围等区域的无照经营行为。整个过程分宣传摸底、引导办照、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对具备经营条件无需办理相关许可的无照经营者,通过引导教育,责令其在市场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补办营业执照;对不具备经营条件或从事应当办理相关许可的有照无证经营行为,要按照《公司法》、国务院《意见》及《取缔办法》等有关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变更登记事项,做出书面承诺,同时利用网络、书式等函告相关审批和主管部门纳入监管范围,共同督促经营者办理相关许可证,限期补齐相关部门手续后,方可开业。在限定期限内没有完善其经营条件和补办相关证照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截至9月25日,全县各镇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2200余家,规范引导办理证照325户,依法取缔无照经营11家。目前,专项整治还在继续进行之中。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