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 | 手机版 | 繁体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旬阳市人民政府>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正文详情

旬阳交警大队:首次对客运公司安全监管不力行为依法处罚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29 09:50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调节: A+ A- 操作:

为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夯实源头监管责任。近日,旬阳大队蜀河中队首次对两个客运公司安全监管不力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今年以来,蜀河中队始终将公路客车超员违法行为作为严管严处的重点,不断加大交通安全整治力度,改变传统的勤务模式,采取早出勤、晚下班,临时租用巡查车辆的办法,在交通流量较大的农村公路设卡检查。先后查处5起公路营运性客车超员未达20%的违法行为,在依法对驾驶员实施从严处罚的同时,将车辆和驾驶员及时移交所属客运公司进行再培训、再教育。民警在办案中发现,五辆客运车分别隶属两个客运公司,而且公司存在着跟踪管理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力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安全主管人员进行罚款处罚”。中队及时传唤询问、约谈问责了客运公司安全主管经理,并依法对公司两名安全主管经理进行了上限罚款处罚。

通过教育处罚,客运公司分别召开了专题整改会议,明确分工,细化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公司管理制度,有效增强了客运公司安全管理意识。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