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日,县市场监管局正式启动“五证合一”。
根据省市统一安排,2016年9月1日,县市场监管局在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正式启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原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将相关登记信息发送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计机构等单位。企业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登记机关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改为企业按规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要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计机构等单位开放共享。
“五证合一”实行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和营业执照样式与“三证合一”改革相同。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证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改革后,原要求企业使用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办理相关业务的,一律改为使用营业执照办理,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等均要予以认可,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五证合一”的推行,是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进一步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了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
截至9月12日,已办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65 份。
- 上一篇:我县组织开展国防知识宣传展览活动[ 09-18 ]
- 下一篇:农林科技局让“手机+党支部”成为推动党建工作新“引擎”[ 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