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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破“顽疾”抓好信访处理意见送达

作者:赵敏绪 曾宜波 发布时间:2016-09-06 11:11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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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送达制度,是保障信访人知悉权利、推动阳光信访落地生根的一个最为重要的环节。旬阳县结合信访工作实践,实行电话回访和责任通报,强止“重处轻送、送而不达、达而不准”顽疾,确保送达工作顺畅、及时、准确、到位。

第一招,电话回访。县信访局对转送到有权处理单位的所有来信、来电、来访、投诉等,一律采取电话回访,逐件进行核实。信访事项转送后,在规定60个工作日办理期限内,信访部门主要督促办理,以电话督办居多,也采取实地、发函等形式进行督办。从第61个工作日开始,信访部门原则上在3个月内,对所有信访事项化解处理意见书的送达情况,逐件次进行电话回访,做到无遗漏、全覆盖、有记载。对于疑难重点信访事项需要延期办理的,则依照《信访条例》规定顺延30个工作日。即办理其按90个工作日,电话回访从第91个工作日开始进行。电话回访时主要问清:送达意见书是否收到、责任单位答复是否与化解情况一致、参加化解工作的人员及职务情况、你对处理答复意见还有那些疑惑等等。

第二招,通报考核。县信访局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送达情况,作为单项业务列入信访工作年度考核中,严格进行考核考评。对于所有电话回访情况,首先与网上上传的送达回执进行比对,查清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定期分析整理好《摘报信息》,通报到有权处理机关,书面反馈给县级分管领导、县(镇)纪检监察等部门,便于掌握情况,强化工作监督,补齐短板、改进工作。对极少数电话不通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一律由责任单位限期核实,并书面说明情况,报县信访局备案。对逾期报送的,视为工作延误,实行考核减分、责任倒查。

由于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措施有力,信访事项处理意见送达率、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越级上访量明显趋降,信访形势明显好转。

【责任编辑:魏代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