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两案”办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夯实责任措施,优质高效完成了“两案”办理任务。
一是高度重视,健全制度。该局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承办部门全力抓、承办人员专门抓的原则,重点围绕治安、交管等热点问题细致研究。修订完善了《“两案”办理工作规定》、《“两案”办理程序规定》、《“三走访”工作制度》、《三会、三审工作制度》等七种制度,认真落实县政府《七步走办理工作法》,狠抓十个流程环节(即:调查研究、落实措施、走访座谈、报告结果、征询意见、办理质量、办理实效、办理期限、领导审签、规范复函),坚持把好“三关”(即:办理前把好“调研关”,办理中把好“沟通关”,具体办理把好“实效关”和“期限关”),着力推进“两案”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是拓宽渠道,创新思路。该局承办人员在坚持上门走访代表委员的同时,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作用,与代表委员建立微信圈,加强线上沟通、互动交流,及时了解建议提案的初衷,听取代表委员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交流工作思路和办理方法,努力拓宽办理工作渠道。同时,积极向代表、委员宣传打击破案、服务群众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新成效,争取他们对公安工作的支持、理解,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
三是联系实际,狠抓落实。该局坚持把办理“两案”与提升公安机关社会管理服务能力相结合,及时吸纳代表委员的建议,认真研究改进措施。如在办理黄明文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交警执法问题的建议》时,该局积极组织开展了《规范文明执法执勤专项活动》,公安局督察部门和交警大队联合上路现场督察,纠正行为不规范,程序不合法问题,严禁协警单独上路执勤,一人执法,严格依法办事,按照程序办事。目前,交警协警在执法活动中说话态度和蔼,讲文明,有礼貌,行为举止端庄,执法管理和执勤能依法办事,把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理性执法落到实处,整改取得了明显的效果。黄明文委员评价说:“我对公安局认真落实办理意见和建议,措施有力工作扎实,认真负责,求真务实,办理卓有成效,表示非常满意”。
四是不忘承诺,继续办理B类提案。该局于年初对2015 年一时未办结的3 件B 类建议提案进行回头望,与2016 年“两案”办理同安排、同布置、同落实,要求办理责任人高度重视,制定完善“三定”方案,尽职尽责落实未完成的事项,把对代表委员的承诺尽力落实到位。如对2015年王东委员提出的《关于取缔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提案》,2016年继续办理,进一步制定完善《旬阳县公安局关于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的实施方案》,提交县政府论证并下发取缔工作方案,3 月20 日县政府研究决定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公安局积极组建取缔工作组,于4 月30 日将271 辆非法营运三轮车全部取缔,根除了城区交通安全隐患,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截至目前,该局承办的13件“两案”已经全部提前办理完毕并向代表和委员复函,代表委员所提问题已得到切实解决,实现了走访见面率、《征求意见稿》回收率、按时办复率、答复规范率、代表委员满意率五个100%的目标,有力提升了队伍作风建设和工作效能,树立了旬阳公安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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