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基层腐败问题,桐木镇纪委推行村干部述廉制度,依靠人民群众,厚植廉政沃土。积极探索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基层治理相结合的新路子,实行干部廉不廉,大家来评判,干部行不行,群众来测评。通过发扬民主,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述廉的对象为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村文书。每年一次向村上的两代表一委员、村三委委员、全体党员、组长和群众代表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村“三资”管理、村“三务”公开、为民服务、遵守廉洁自律准则等二十个方面的情况,接受全体参会人员评议和分 “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格次投票测评,根据投票情况现场宣布格次。述廉报告、测评结果、整改措施及处理结果在村务、党务公开栏中公开。测评大会后,述廉对象要就镇纪委梳理反馈的群众意见建议,作出解释和说明、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整改,接受群众监督;镇纪委将每名村干部的述廉报告、测评结果等材料归入村干部一人一档廉政档案,并就村干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测评结果作为镇党委政府对该村以及村干部本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占此项工作年度考核总分的30%。被评为“好”格次的将进入镇年度“十佳村干部”候选人提名名单,被评为“差”格次的,镇党委、纪委将对本人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责任编辑:徐斯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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