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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即将实施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6-03-16 18:02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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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省人大和省政府联合召开《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东和省政府副省长张道宏出席会议,县上领导杨纪元、夏锡宝出席旬阳分会场。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全县固体废物管理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路子。

《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于2015年11月1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共9章69条,是我省在近年来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率较低、管理形势日益严峻的背景下应运而生。《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责任,并将固体废物管理纳入国民经济计划当中,解决了固废污染“有人管”的问题。要求各部门按照规定,分别编制全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实行工业、农业、生活三种污染源共同防治,建立责任倒逼机制,实施危险废物利用与转移“互联网”模式,把社会源危险废物纳入环境管理范畴,将企业固废环境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征信系统,达到从源头上控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目的。

下一步,旬阳县将按照这次会议的精神,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强化县、镇、村三级的防治责任,明确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积极回应社会观注,为美丽旬阳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