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来临,城区机动车以及行人剧增,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快捷、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对旬阳城区路段实施限时通行。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限时通行时间:从2016年1月19日(农历腊月初十)至2016年2月7日(农历腊月二十九),每日7时至19时;
二、限行区域:县城区新城区(含祝尔慷大道全段、商贸大街全段、文化路、瑞莲路、天池路);
三、限行车辆种类:7座以上客车(除公交车、县运司班线车)及0.5吨以上的货车禁止通行(包括渣土车、水泥罐车以及各类广告宣传车);
四、请广大驾驶员及车主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服从公安交警的指挥和疏导。对不服从管理的,将从严从重处理。限时交通措施如有变动,以现场交通警察指挥或者设置交通标志明示为准。
因实施限时交通措施给交通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市民给予谅解、支持与配合。联系电话:0915-7212113
特此通告。
旬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6年1月5日
【责任编辑:魏代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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