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陕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5〕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学前特殊教育工作,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创建附属幼儿园的活动,在前期考察论证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西安市第二聋哑学校和安康市阳光学校列为首批创建试点单位。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西安市、安康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创造条件支持学校搞好创建附属幼儿园的试点工作。学校要扩大招生规模,解决区域内适龄残疾儿童入学问题,努力提高学前段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特殊教育学校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指导区域内幼儿园随班就读工作,做好幼儿园随班就读教师的培训工作。
二、西安市、安康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政策、资金上给予扶持,积极改善附属幼儿园(试点)的办学条件,为学前残疾儿童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两所特殊教育学校要提供适合学前残疾儿童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建设功能教室,同时要发挥现有设备的作用,实现资源共享,为学前残疾儿童的康复创造良好条件,省教育厅将对附属幼儿园(试点)教学设备和康复设备所需资金给予支持。同时,学校要与当地残联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实施0—6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工作。
三、两所特殊教育学校要加强教育教学工作,制定切合实际、有利于学前残疾儿童教育教学和康复的工作计划。要积极开展“医教结合”实验,建立残疾儿童医疗与康复档案,做好医疗与康复服务,提升残疾学生康复水平。要加强学前残疾儿童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大胆创新,探索出一套适合学前残疾儿童的教育教学方法。
四、两所特殊教育学校要加强附属幼儿园(试点)师资力量,重视教师的聘用工作,招聘一批懂业务、有专长、热爱特殊教育事业的专业教师到附属幼儿园(试点)任教,要充分利用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市级教师培训计划,对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开阔教师眼界,不断吸取特殊教育领域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全力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学前特殊教育教师队伍。
五、两所特殊教育学校要认真落实《实施方案》精神,全力做好附属幼儿园(试点)各方面的工作,加强管理,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认真总结办学过程中取得的先进经验,为我省特殊教育学校办好附属幼儿园提供借鉴,进一步推动全省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工作的健康协调发展。
联 系 人: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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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
2015年7月20日
【责任编辑:段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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