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关于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要求,旬阳县不断向民生领域倾斜财力,全力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据悉,此次提高保障标准涉及全县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共计48471人,预计全年财政新增支出833.1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90元;农村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26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元(其中现金不低于每人每年58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500元(其中现金不低于每人每年5300元)。此次提高标准将从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
近年来,旬阳县积极建立弱势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除适时提高低保保障标准外,将近千名五保户送入公立敬老院集中供养,持续加大改善孤儿、残疾人等困难人群生活补助力度,确保让每一位受困者感受到民生财政的温暖。2014年,全县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2451万元,发放五保户生活费2112万元;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650万元。
【责任编辑:魏代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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