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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为全县177名残疾军人换发新证

作者:张妮娜 发布时间:2014-10-24 11:24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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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民政部和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县民政局近期将为全县177名残疾军人换发新式《残疾军人证》,旧版的残疾军人证从2015年1月1日起作废。
    新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国徽处于封面正中央,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残疾军人证”字样之间,封面文字图案烫金、凹烫,采用浮雕底纹,彩虹印刷。使用了金属防伪线,内容均为计算机打印,封底加装电子芯片,写入残疾军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可通过专用残疾军人读卡鉴别终端,即时查询详细信息,实现证件防伪、联网核验功能。2011年8月1日施行的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 残疾军人凭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残疾军人凭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还可在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时享受优待。
    为做好换发证工作,县民政局安排专人认真核对残疾人换证信息,做到逐一比对、逐一筛查、逐项核对,审核无误后按照优抚信息管理系统所设条目,全面、准确、及时地录入各项数据信息,确保残疾军人个人录入信息与原始档案资料统一匹配、准确无误。同时,通过打电话方式通知到本人,确保177名残疾军人都能第一时间得知信息,尽快更换新证。

 


 

【责任编辑:魏代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