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在全市基层单位广泛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2013年我县创建活动在22个镇423个站办所中广泛开展,经镇、部门初查推荐,县纠风办组织验收,有关单位审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拟命名构元镇财政所等21单位为“人民群众满意先进基层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月22日—1月29日。在公示期间,对拟命名的单位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县政府纠风办反映。监督电话:0915—7202060。
附:拟命名“2013年度人民群众满意先进基层单位”名单。
旬阳县人民政府纠风办
2014年1月22日
【责任编辑:徐斯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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