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研究,为加快完成旬阳县党家坝棚户区改造工程,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确定“旬阳县党家坝棚户区改造工程”Ⅱ区项目建设业主。现就项目招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范围
旬阳县党家坝棚户区改造工程Ⅱ区项目建设范围:东至农机局,南以现状商贸街道牙线为界,西以规划道路中线为界,北临现状二级路边线为界。具体四界以项目用地范围平面规划图示为准。
二、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主要规划指标:项目总用地面积13970㎡,建筑占地面积3500㎡,地上总建筑面积67000㎡以内(以二级路路面标高计算),建筑密度25%,建筑容积率4.8以内。
2、主要建设内容:旬阳县党家坝棚户区改造工程Ⅱ区项目为整体拆迁改造工程,包括:用地范围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房屋建筑、商业市场、小区道路系统、公厕、绿化、给排水、环卫、电力、电讯、地下停车场等设施建设。按照《旬阳县党家坝棚户区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招商确定后的项目业主,可以对原设计方案进行科学优化,按规定审批。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批准后的规划进行工程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三、项目建设优惠政策
1、享受上级政府和县政府出台的棚户区改造相关优惠政策;
2、拆迁户安置房和代建的公厕、果蔬市场等公共设施,免缴县本级征收的各项规费及基金;
3、代上级征收的各项规费按最低标准收取;
4、水、电、通讯等设施接入项目费用从低收取。
四、报名条件
1、报名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筑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棚户区改造建设开发运作经验的省内外企业;
2、报名人需按政府指定账户打入不少于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
五、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七月二十二日十二时至。
六、项目业主的确定
有效报名时间内,若只有一家企业报名,该企业直接被确定为项目建设业主;若有两家以上企业报名,则通过竞价招商方式按照拆迁安置补偿费高低确定项目建设业主,支付拆迁安置补偿费高者为项目建设业主。
七、具体要求
1、项目建设业主必须在旬阳注册独立法人的公司,由该公司承担旬阳县党家坝棚户区改造Ⅱ区项目建设任务。
2、项目建设业主缴纳的报名条件款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按工程建设实施进度分期拨付;未被确定为业主单位者,报名条件款在招商确定项目建设业主后2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原交款人或交款单位。
3、旬阳县党家坝棚户区改造工程必须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建筑主体工程,对未能按时限要求完成改造任务的业主单位,县政府将取消项目建设相关优惠政策。
八、联系单位:旬阳县招商局
联 系 人:张永发
联系电话:0915-7202524
旬阳县招商局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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