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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2-04 17:45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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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

1、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有哪些?
  
  当职工发生下列情形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对欠缴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的单位,暂停办理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两年之内,不得重复提取。装修、装饰、中小修等情形不予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3)大修自住住房
  (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5)离休、退休的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出境定居的
  (8)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2、职工购买上商品现房、期房时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职工购买商品现房、期房付清全部购房款的30%以上的。申请提取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房屋产权证(签发之日起二年内有效)、销售税务发票(二年内有效)商品房转让(预售)合同(三年内有效)、预付款税务发票(二年内有效)。
  
  职工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申请人应与房屋所有权人一致;如不一致,申请人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及户籍证明,经审核无误后,可予以办理。

3、职工购买二手房、集资建房时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职工购买二手房、集资建房时,申请提取时,需提供单位证明、二手房交易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二年内有效)。有关职能部门关于集资建房的文件批复、单位集资建房方案和参加人员名单、收款收据(二年内有效)。

4、职工归还住房贷款时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职工购买、翻建、建造自住住房时,并发生住房贷款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资料为:单位介绍信、购房合同、借款合同、有效地还款凭证(一年内有效)、银行贷款系统中打印的当月贷款余额表(加盖银行业务公章)。

5、职工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是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出具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产管理部门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等有效文件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6、 离、退休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要件?

  离、退休的职工,应出具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出具劳动、人事部门审批的离退休手续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要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出具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签章认可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8、 职工能否提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及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其配偶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存储余额。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除出具购、建房及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有关证明外,应提交结婚证或户口簿。

9、 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手续怎么办

  职工提出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核实确认后出具证明;职工本人或所在单位确定的公积金联络员持单位证明、提取人身份证级其他有关提取证明文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提取手续(同时提供身份证和有关名文件复印件备案)。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