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基层干部永葆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宣传教育“活”,促农村基层干部思想纯洁
坚持将加强党性修养与廉政教育相结合,通过多种途径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廉洁意识,营造迎接十八大召开的良好廉政氛围。
典型引廉。注重用身边的典型教育身边的人,积极发现、培养、树立勤廉兼优先进典型,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强化宗旨意识。涌现出了一心为民、甘于奉献的旬阳县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督察员、棕溪镇王院村支部书记,中共十六大、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陈分新等一批优秀农村基层干部。
教育导廉。切实抓好与农村工作、基层干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纪律规定的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自觉性。县委书记、县长及各镇、各部门186名党政“一把手”围绕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条规进行廉政教育辅导235场次,23669名基层干部接受了教育。县纪委举办专题培训班4期,710名基层干部分批参加了培训。
文化兴廉。深入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成立了农村廉政文化文艺宣传队,广泛传唱具有浓郁乡土气息的廉政歌曲。积极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工作,组织创作了电视短剧《木子的婚事》、小品《报恩记》、小戏《村委会的接待》、音乐快板《廉政赞歌》等廉政教育作品。建成了旬阳县廉政教育基地,3800余名农村基层干部在基地接受了富有趣味性、实效性的廉政教育。注重发挥多种阵地载体的作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栏、远程教育等各种形式,充分做好面向基层的廉政宣传工作,教育基层干部见贤思齐、见腐自省。
监督惩处“严”,促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纯洁
始终做到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不放松、惩处不手软,防止党员干部出问题,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确保基层党组织肌体健康。
规范推行农村基层“四公开”。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最大限度地公开。积极探索党务、政务、村务和办事公开工作新机制,建立了“四公开”长效管理、经常性工作、预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反馈、监督员、督查落实、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八项制度”取得了良好成效。
严格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县、镇、村(社区)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制度。村级重大事项严格实行“四议两公开”,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镇财镇用县监管”和“村财民理镇监管”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内部财务支出全面推行经办人、会计、监审小组、单位负责人逐级签字审批的“一签三审”制度,有效预防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着力完善基层干部“两项监督机制”。健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农村基层重点岗位、重点事项、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物品分配等容易滋生腐败的事项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健全廉情监测预警机制,在农村基层设立廉情信息直报点24个,聘请廉情信息直报员和廉情观察员34名,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和超前性。
突出抓好基层案件查办工作。畅通群众信访诉求渠道,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信访接待日、实名举报承诺办理、入户排查等制度。整合基层办案力量,推行了办案协作区制度,将镇纪委、部门纪委(纪检组)划分为10个办案协作区,对查办案件人力资源统一管理、统一调配,有效解决了乡镇、部门办案人力不足的问题。近两年,全县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7件,处分32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制定落实了《旬阳县纪检监察案件监督管理“五四”负责工作制》受到中纪委的充分肯定。
机制制度“实”,促农村基层干部作风纯洁
注意围绕农村基层工作的关键性、深层次问题,建立健全加强管理、转变作风的机制制度,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抓“龙头”,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探索推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知书、告知书、建议书、报告书和记实手册、台帐管理册 “五书两册”制度,规范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检查、考核、追究工作,夯实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使全县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奋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良好局面。该制度在全省进行了交流,在全市予以推广。
抓“惠民”,积极推行“一折通”制度。在全省率先推行了惠农资金县级“一折通”兑付模式,把国家补贴给农民的各项资金,从县惠农资金兑付中心直接打入农民个人账户。截至2011年底,共计兑付退耕还林粮改现补助、粮食直补、家电下乡补助等20项惠农项目资金9.1个亿,惠及全县22个镇,近11万农户,40余万人。惠农资金“一折通”发放建立了一条惠农资金兑付阳光通道,有效预防了违纪现象的发生。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先后对旬阳做法进行了报道,省、市分别在旬阳召开了现场会。
抓“便民”,着力构建服务网络体系。逐步建立县、镇、村上下贯通、三级联动、全面覆盖的便民服务网络体系,努力做到无极限便民、零距离服务。县政务大厅运作规范,累计接待群众14.6万人,受理办结服务事项11.1万件;已建立标准化镇便民服务中心22个、村(社区)便民服务室224个,共接待群众11.9万人,受理办结服务事项11.4万件。认真开展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创建活动,7个基层站所被评为“省级标兵单位”。
保障措施“硬”,促农村基层干部清正廉洁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纪委积极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大力支持,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确保了农村和谐发展。
组织领导到位。坚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每年进行2次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励惩处、综合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人力保障到位。着力加强镇村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全县22个镇配备纪委书记22人、副科级纪检员19人、纪检专干22人,318个村(社区)全部设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937名。近年来,共组织纪检干部参加市以上培训136人次、县级培训1435人次,对镇村干部培训420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纪检干部的综合能力和镇村干部廉洁意识。
财力保障到位。全县对纪检监察工作经费给予了重点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经费按每年人均2万元预算、纪检干部工作津贴每人每月220元全部兑现、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每年最低3500元工资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县廉政教育基地建设投入100余万元、县政务大厅和镇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累计投入资金500余万元。建立健全了农村基层干部工资报酬长效增长机制,积极探索离任村干部关爱机制,村干部工资年均增长12%,近3年先后为1420名离任村干部发放生活补贴315.2万元,解决了村干部的后顾之忧,促进了村干部清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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