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粮油储存安全、优质、高效,提高我县国有粮食储备企业应对市场风险能力和粮食储备、调节主渠道作用,根据近年来物价水平提升以及现行标准过低实际,按照市财政局和市粮食局相关规定,我县对市级储备粮油保管费用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保管费用补贴从现行的每年每斤4分提高到4.6分(含0.1分的质检费和0.2分的监管费);县级储备粮轮换费用补贴标准由现行的每个轮换周期(3年)每斤2分调整为每年每斤1分包干标准执行;县级食用植物油保管、轮换费用补贴标准每年每斤0.2元包干使用,全年县级财政预算粮油储备费用达46.8万元,争取省级补助30.6万。该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魏代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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