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旬阳县从严把入口,抓好党员队伍源头建设;畅通出口,建立党员队伍退出机制;注重平时,加强党员队伍日常管理三个方面,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和先进性。
严把“入口”,抓好党员队伍源头建设。发展党员是党员队伍建设的“源头”,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就要从源头抓起。旬阳县坚持“五个注重”提升发展党员质量。一是注重严把发展党员的门槛标准。坚持做到“六个不发展”,即年龄不满十八周岁的不能递交入党申请书,本人不提出书面申请的不发展、没有列入年度发展计划的不发展、未经党的基本知识集中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发展、培养考察不满一年的不发展、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发展。二是注重履行发展党员的规范程序。对发展党员中的每一个环节,支部大会都严格把关,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完备,确保不走样、不变通。坚持做到23步程序,缺少任何环节,基层党组织都不予接收和转正。三是注重严把发展党员的“禁止区域”。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做到“三个严禁,四个必须”。严禁突击入党,坚决禁止在升学、毕业、参军、调动前搞突击入党;严禁下派到基层任职锻炼或暂时外出工作学习的人员在临时所在单位入党或转正;严禁学制在一年以上的脱产学习学生在原居住地和单位党组织入党或转正。坚持做到“四个必须”:下派或抽调到基层单位任职锻炼或帮助工作,而行政、工资等关系未下转人员,在各级党校、干部或成人院校脱产参加学习和培训,时间不满一年的人员,被借调人员,停薪留职、离岗、外出务工经商无固定职业和住所人员,必须由原单位党组织讨论入党和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四是注重整理发展党员的档案资料。预备党员转正后,县委组织部要求所在党委组工干部必须认真负责的将其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永久保存。五是注重强化发展党员的领导责任和责任追究。发展党员过程中,每个环节都严格责任,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入党介绍人和考察人没有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发展党员真实情况,给发展党员工作造成失误的,追究介绍人和考察人的责任;对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或虽召开支部大会但不符合规定人数和程序的,追究党支部书记的责任;对基层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审批后又发现有严重问题,或发现基层党支部违背规定程序操作,群众意见大的,追究党委书记的责任。
注重平时,加强党员队伍日常管理。保持党员纯洁性,关键在于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一是突出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在教育管理方式和内容上,旬阳县广泛运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现代远程教育等,分类管理、因需施教、分级负责、分级培训,县上每年重点培训镇和村(社区)三主职干部,镇重点培训镇干部和广大党员。二是增强党员教育管理的灵活性。对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即在职党员实行“双重管理”,无职党员实行“定岗管理”,流动党员实行“收编管理”,下岗职工党员实行“托管管理”,离退休党员实行“共同管理 ”,增强党员管理的灵活性。同时,在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三问三解、结对帮扶、困难党员救助、典型培育引导等活动,使党员通过活动受到教育管理,党性得到锻炼,素质得以提升。三是提高党员教育管理的实效性。抓好党内基本制度的落实,县委组织部制订印发了系列加强党员管理的规章制度,从党员发展、日常教育管理、组织关系接转、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管理、不合格党员和违纪党员的处理、责任追究等各方面进行了规范。同时还就党内组织制度、党员定期学习制度、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认真抓好落实。通过建立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提高了党员教育管理水平。
畅通出口,建立党员队伍退出机制。及时认定和处置 “不合格”党员,是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的重要举措。旬阳县制订了《旬阳县处置不合格党员办法》,科学界定了不合格党员的标准、处置方式和处置程序,初步建立了“出口”机制。一是结合“一考双评”机制的落实,将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革命意志衰退,对党失去信心的”等情形统一界定为不合格党员;二是明确了处置方式。对本人无改正愿望、不愿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纪律约束或本人要求留在党内、但已明显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对问题性质相对严重、留在党内会产生不良影响,或者累计受两次限期改正处置,仍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直接予以除名;对本人要求退党或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后,本人提出退党的,予以退党除名;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服从党组织分配的,按自行脱党处置,予以除名。在预备期间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直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三是明确处置程序。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严把“核实取证、召开支委会、召开党支部大会、上级党委审批”四个环节,做到定性准确,处置得当、材料完备,并将处置结果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此纯洁党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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