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 | 手机版 | 繁体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旬阳市人民政府> 工作动态> 时政动态> 正文详情

旬阳县探索建立“43321”干部监督机制

作者:江宏涛 陈品 发布时间:2012-02-17 08:33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调节: A+ A- 操作:

    旬阳县探索推行“43321”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一是规范建立“四位一体”干部监督举报网络。在公开中省市县12380举报监督电话和信箱的基础上,建立信访、热线电话“7222380”、电子信箱“gbjd2380@163.com”、干群来访“四位一体”干部监督举报网络。二是严格执行“三种鉴定”。拟考察对象确定后,按照相关规定分别通知县纪委、县综治办、县计生局对拟考察对象进行廉政、综治和计生鉴定。三是切实做好“三项审查”。即考察对象联审、“三龄一历”核审、上级组织部门预审。考察对象联审就是将拟考察对象在一定范围公开,召集纪检监察、计生、审计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对拟考察对象在遵纪守法、8小时内外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联审;“三龄一历”核审先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初审,组织人事部门档案管理人员根据考察组初审情况,对照考察对象本人档案进一步核实审查;上级组织部门预审,按照有关规定凡涉及需要预审的考察对象,按要求报请上级组织部审查。四是认真做好“预告和公示”。考察组实地考察时,首先在干部考察大会上宣读考察预告,同时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公示栏进行张贴预告。部务会或书记办公会确定初步人选后,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任用前,县委组织部按照程序向拟提拔对象所在单位发出公示函,进行7-15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五是探索推行“一报告”制度。在干部考察时,要求考察对象参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以便考察组更深入、更全面、更准确的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
    2011年,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信访核查暂缓任用1人,综治鉴定及干部联审暂缓2人,“三龄一历”审查暂缓4人。
 

【责任编辑:魏代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