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并实施了《旬阳县纪检监察案件监督管理“五四”负责制》,得到了中纪委、监察部的充分肯定。落实乡镇部门办案协作区查办案件工作办法和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2010年立案7件,处分9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警示训诫10人,挽回经济损失16.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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