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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102旬阳至小河段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11-12-15 08:38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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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工程概况
    拟建省道102旬阳至小河段公路起于旬阳县城,接国道316,经白柳镇、甘溪街道南跨旬河至刘家院子,再跨旬河至现有102省道,经甘溪堂、季家坪、院寺沟、大岭水库、红岩滩、程家沟至赵湾镇,在赵湾镇孙家庄跨河至旬河对岸,从西康铁路附近跨河至街道东,下穿铁路后从镇北接上102省道。后沿旧路布线至小河镇,在该镇镇南向右转横跨旬河,而后从镇北左转接至现有旧路,路线连续三次建桥跨河,而且在余家湾、苟家山穿过隧道,终点位于包茂高速小河立交,全长64.13公里。
    现有省道102受山地制约,布局不尽合理,整体性差,没有迂回公路,等级低,路况相对较差,通行能力低,限制了县城的资源开发,已成为制约县城规划发展建设和当地经济建设的瓶颈。拟建项目在指标上对省道102进行提升,并在线路走向上在影响区域内进行优化,因此项目建设对优化区域路网结构、提高省干线通行能力、满足旬阳县的发展及规划、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进一步开发当地旅游资源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省道102旬阳至小河段公路,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线路全长64.13公里,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一般路段路基宽度10米,局部路段采用8.5米(K28+000—K34+000、K40+500—K52+500共计18公里);路面为沥青混凝土。
    本项目路线全长64.13公里,全线设大桥1910米/10座,中桥246.08米/4座,小桥85.20米/5座,涵洞270道,新建隧道2846米/8座。
    省道102旬阳至小河段公路全线新增永久占地为32.41hm2,其中水浇地2.497 hm2,占7.7%;旱地5.577 hm2,占17.2%;菜地0.92hm2,占2.8%;林地8.958 hm2,占27.7%;河滩地11.066hm2,占34.1%;宅基地3.391hm2,占10.5%。
    工程临时性占地主要包括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及弃渣场等,其中施工生产生活区占地临时占地约12.0hm2,施工便道占地约3.0hm2,取土场占地约4.0hm2,弃渣场占地约20.0hm2;工程临时占地数量为共约39.0hm2。占地类型为灌木林地、荒地。
    本项目路基土石方数量共808.56万m3,其中挖方396.24万m3,填方194.19万m3,利用方157.02万m3,借方37.17万m3,弃方239.22万m3。
    本项目共拆迁楼房7830㎡,砖瓦房1710㎡,简易房1000㎡,砖砼墙7330㎡。
    本项目总投资111967.87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1745.95万元。根据陕西省公路建设计划安排,本项目2012年1月开工修建,2013年10月建成通车,建设期2年。
    经对公路沿线(评价范围内)详细调查,评价范围内项目声环境和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共66处,包括58个居住敏感点,8所学校;沿线跨越或邻近的水体有旬河、乾佑河,未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
    2 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2.1 生态环境
    (1)项目区地貌特征
    旬阳县地处秦巴山地,汉江河谷自西向东横贯中部,将县境天然分隔为南北两大自然区。地势南北高,中部低,南北向地形剖面呈“V”型。汉江以北属秦岭山脉南坡,是秦岭纬向构造带秦岭亚带的组成部分,除王莽山-包家山为西北-东南走向外,其余山脉均为东西走向。汉江以南属秦岭纬向构造带大巴山弧形构造的边缘部分,山脉走向多为西东向,地势较汉江以北稍低。旬阳县地貌特征是:以中山为主,兼有低山、丘陵、河谷地形,境内重峦叠嶂,沟壑密布。
    (2)项目区生态功能区划特征
    根据陕西省生态功能区划,本工程位于秦巴山地落叶阔叶、常绿阔叶混交林生态区,其二级生态功能区为汉江两岸丘陵盆地农业生态功能区,三类功能区为汉江两岸低山丘陵土壤侵蚀控制区。区内的主要环境问题是水土流失,主要生态功能是以种植为主的农业生产。
    (3)项目区植被类型分布
    拟建项目沿线区域地貌类型主要以中山为主,兼有低山、丘陵、河谷。项目处于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的北亚热带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亚带,该亚带是陕西省水热条件最优越的地区,境内有平原有山地,自然环境复杂多样,为各种不同植物提供了适宜的生存条件;同时这里是南北方植物交汇之处,这些使其所产野生植物种类十分丰富,初步估算野生维管植物约2000种以上,主要分布在秦岭和巴山山地,平原和低山受人类活动的强烈干扰,野生植物明显减少。
    项目所在区域植被类型为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落叶阔叶林、灌丛、草甸和人工植被等。
    (4)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特征
    评价区总面积61930hm2,其中农业用地面积15446.1hm2,占评价区总面积的24.94%;林地用地面积42829hm2,占评价区总面积的69.16%;牧业用地面积1380hm2,占评价区总面积的2.23%;工矿区用地面积74.5 hm2,占评价区域的0.12 %;建设用地面积为1244.9hm2,占评价区域的2.01%;风景旅游用地面积61hm2,占评价区总面积的0.10%,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894.5 hm2,占评价区总面积的1.44%。即拟建公路沿线以林地为主,有农业用地次之,工矿区用地和风景旅游用地最小。
    (5)项目区土壤侵蚀特征
    评价区土壤侵蚀多为轻度水力侵蚀,面积约为1434.84 hm2,占评价区总面积的37.16%。其次是中度水力侵蚀,面积为1058.55hm2,占评价区总面积的27.42%。此外依次为微度水力侵蚀、强度水力侵蚀和极强度水力侵蚀,面积分别为891.67hm2、392.36hm2和83.64hm2,分别占评价区总面积的23.09%、10.16%、2.17%。
    (6)项目区野生植物分布特征
    沿线区域主要以次生和人工植被为主,通过收集资料、专家咨询和民间走访得知,评价区内无国家及陕西省保护植物分布。
    (7)项目区野生动物分布特征
    评价区所在地处于秦岭南坡低山,海拔低,所经区域人类活动比较频繁,大型陆生野生动物较少,小型野生动物较多,评价范围内野生动物主要是松鼠、田鼠、草兔、野猪、猪獾、青蛙、蛇、鹿、獐子等。鸟类以麻雀、黄腹山雀、画眉、八哥、灰斑鸠等为主,另有啄木鸟、喜鹊等稀少鸟种,鹭、鹳、鸭、雁等野生飞禽多属候鸟。两栖纲、爬行纲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较少。江河水域常见的鱼类有鲤鱼、草鱼、鲶鱼、鲢鱼、鲫鱼、鲶鱼、黄鱼桑、河蟹、河虾、甲鱼等。
    在野外调查过程中,通过收集资料、专家咨询和民间走访得知,沿线区域评价范围无国家级和省级保护的野生动物分布,小型野生动物和常见鸟类较多。
    2.2 声环境
    从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见:拟建公路沿线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由于受到现有公路交通噪声影响超过2级标准以外,其它监测点声环境质量均满足2级标准。
    2.3 环境空气
    省道102旬阳至小河段公路沿线环境空气中二氧化氮和总悬浮颗粒物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拟建公路沿线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4 水环境
    项目沿线河流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地下水中监测指标均满足执行的《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
    2.5 社会环境
    项目的直接影响区域为旬阳县。
    本线路本着近城而不进城的原则,与沿线的城市规划并无冲突,对地区的城市规划也无影响。
    经沿线勘察和向当地文物部门了解,省道102旬阳至小河段公路项目沿线未发现有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3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3.1 设计和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生态环境
    (1)省道102旬阳至小河段公路工程新增永久占地32.41hm2,其中:水浇地2.496hm2,旱地5.578 hm2,菜地0.92hm2,林地8.958 hm2,河滩地11.066hm2,宅基地3.392hm2。拟建项目位于秦巴山地,除去起点至K17+400段长46.73km(扣除隧道长度后为43.88km),路基宽度10m;局部路段为节约投资采用8.5米(K28+000—K34+000、K40+500—K52+500共计18公里),经计算公路平均每公里新增占地0.7377hm2;若考虑老路占地的情况下,公路平均每公里占地约1.7377hm2,也低于《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中二级公路(10m路基宽度)在山岭重丘区占地指标的低值(3.2677hm2)。可见,从工程角度总体而言,本项目永久占地是合理的。
    (2)省道102旬阳至小河段公路工程建设永久占地所损失的总生物量损失为1067.154t。其中生物损失量最大为林地,损失量为720.940t,占生物量总损失的67.56%;其次是农业植被,共减少173.584t,占总损失量16.26%;其他类型植被,损失量为172.630t,占生物量总损失的16.18%。因此,林地的生物量损失是最值得关注的,在设计和施工时应尽量减少林地生物量损失。临时占地面积较小,施工完毕后有采取恢复植被措施,对植被生物量影响较小。
    (3)项目永久占地中占用基本农田约7.474hm2,这种损失是永久的,所以应尽量减少占用和分割影响,并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相应条款执行,采取合理的补偿措施。
    (4)该公路评价区域内农业生态系统数量较多,野生动物类型和分布数量很少,调查发现公路建设过程中主要影响的野生动物均为常见物种,且对其不利影响仅局限在施工区域,因此该公路建设对当地野生动物不会产生显著的不良影响。
    (5)公路建设需要修建取土场、施工便道、施工营地和原料拌合等临时工程,如果施工管理不善,会对沿线野生植物造成一定的破坏,但由于项目所在地水热条件较好,植物恢复条件优越,临时占地对野生植物的影响是短期的,如在施工结束后能及时实施恢复或尽快落实补偿措施,对野生植物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恢复。
    2.声环境
    (1)公路施工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工程施工噪声将对沿线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昼间在距施工场界40m以外基本可以达到标准限值,夜间在280m以外可以达到标准限值。
    (2)施工单位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同时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对距居民区280m以内的施工现场,噪声大的施工设备在夜间(22:00~06:00)停止施工,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许可证,同时发布公告争取民众支持,并采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措施。在公路沿线2处学校附近施工时,强噪声机械施工作业时间应和校方商定,尽量不在学校上课时间施工。
    (3)施工期噪声会对敏感点产生一定影响,且由于本项目沿线敏感点相对较多,因此受影响人数相对较多。但相对于营运期来说,施工期毕竟是一短期行为,敏感点所受的噪声影响也主要是发生在附近路段的施工过程中,总体上存在无规则、强度大、暂时性等特点,且由于噪声源为流动源,不便采取工程降噪措施。根据国内公路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经验,建议加强施工期间的施工组织和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环保施工、文明施工,快速施工,并因地制宜地制定有效的临时降噪措施,将施工期间的噪声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3.水环境
    (1)拟建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的主要影响是跨河桥梁水下构筑物的施工对水体的影响以及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和施工场地冲洗砂石材料的废水的影响,其中桥梁水下构筑物施工是影响沿线水体水质的主要施工过程。
    (2)桥梁施工时应加强管理,采用先进环保的施工工艺、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将影响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主要是粪便污水)应在化粪池中集中收集处理,并积极鼓励当地农民还田,施工场地砂石材料的冲洗水应通过临时沉淀池加以沉淀处理后尽量回用。在严格采取上述措施后,则项目施工对沿线水体的影响较小。
    4.环境空气
    施工期的主要污染物为粉尘、扬尘和沥青烟。由于本工程施工期较长,因此它们将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影响范围不大,而且主要是短期影响。建议采取经常洒水、合理确定拌和场站的位置等适当的防护措施,以缓解工程施工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施工过程中拌合站应布设在距离敏感点主导风向下风向300m以外的地方;对于散体材料储料及运输应做好防护工作;对于施工便道采取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
    5.社会环境
    (1)西部大开发以来,安康市交通运输网得到快速完善,基本形成以公路、铁路为主的交通运输网,而省道102旬阳至小河段公路的建设实施改造与改善相结合优化路网结构,提升路网水平,不断提高公路的服务水平,对加速旬阳县旅游业的发展,带动县域经济果林农牧经济和能源产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省道102旬阳至小河段公路与安康市、陕西省公路网相协调。
    (2)在设置拟建公路的路线方案时,设计单位已充分考虑避让村庄,最大程度上优化选线,尽量避免出现大规模拆迁,项目建设拆迁楼房7830㎡,砖瓦房1710㎡,简易房1000㎡,砖砼墙7330㎡,无环保搬迁。工程拆迁房屋影响了沿线居民的生活环境,给当地居民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如果安置不当,直接导致受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因此,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完善的征地拆迁安置计划进行合理处置,以保证居民的生活稳定。另外,公路建设部门应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协商,成立专门的征地、拆迁、安置机构,统筹规划、妥善安置。
    (3)项目建成后,将加快当地农副产品的流通,促进当地农业生产的发展;另外,通过耕地复垦、利用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改善农田水利设施、改造中低产田、占地户利用剩余土地建立蔬菜大棚,增加单位土地的产值充分挖掘土地资源的潜力;土地减少的同时,剩余了劳动力,可输出劳工,增加收入。通过以上措施,可减缓项目占地带来的影响。
    (4)公路项目建设将改建一些地方道路,在施工过程中,将对这些地方道路的通行造成一定影响,这种影响是短期的。为减少地方道路改移造成的不利影响,可采用优化施工方案,合理组织施工及高峰人流的方式。
    (5)拟建公路的路线方案得到了地方政府及沿线大多数民众的支持, 因此公路施工前的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工作在有计划、逐级落实政策、合理确定补偿费用等科学管理下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6)根据现场踏勘和向文物部门专家了解和咨询,拟建公路沿线评价范围内未发现受国家和地方保护的文物古迹。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有可能遇到地下未发掘的文物古迹,因此建议加强施工期的施工监理制度,如果遇到地下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派专人护管,同时向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汇报,待文物得到妥善处理后再恢复施工。
    6.水土保持
    (1)省道102旬阳至小河段公路项目沿线属于土石山区轻度流失区和次强度流失区,土壤侵蚀类型主要是水力作用下的面蚀、沟蚀和重力侵蚀。该区土壤侵蚀强度以中度、轻度和微度土壤侵蚀为主,水土流失较为严重。
    (2)针对公路工程建设特点,结合地区自然环境特点,建立由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施工临时措施组成的水体保持体系。对主体工程区和弃土场区进行水土保持监测。同时加强工程管理和监督,在公路建设的同时及时进行路界内植被的恢复。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工程投入营运后,由于防护工程和排水设施的完善以及植被的恢复,施工期加重的水土流失强度可恢复到施工前的水平。高等级公路绿化的实施也将减轻沿线的水土流失,因此,公路建设期的水土流失加重只是暂时的。
    3.2 营运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生态环境
    拟建公路营运期对沿线地区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应注意公路生物防护措施的管理与维护。
    2.声环境
    根据噪声敏感点预测结果,对沿线环境敏感点在营运近、中、远期的具体评价如下:
省道102旬阳至小河段公路工程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线路全长64.13km,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一般路段路基宽度10米,局部路段为节约投资采用8.5米(K28+000—K34+000、K40+500—K52+500共计18公里);路面为沥青混凝土。
    该段营运近、中、远期的预测交通量分别为2822、4446和6462pcu/d,设计车速为60km/h。根据路段预测,在不考虑其它噪声衰减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该路段营运近期距路中心线10m之内区域超过4a类标准,距路中心线18m外区满足2类标准; 营运中期,距路中心线10m之内区域超过4a类标准,距路中心线20m外满足2类标准;营运远期,距路中心线10m之内区域超过4a类标准,距路中心线23m外满足2类标准。
    城镇规划部门在制定城镇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应充分考虑到公路噪声的影响,距公路中心线21m范围内不宜规划建设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段及远期可能超标的敏感目标实施噪声跟踪监测,预留足够噪声污染防治资金,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防治噪声污染措施。
    3.水环境
    (1) 公路路面雨水径流的特点是随着降雨间歇性排放,而拟建公路路面集水面积相对于河流的汇水流域面积的比例较小,项目路面雨水对沿线河流水质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河流的原有水质功能。
    (2) 对于危险品运输,应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要求运输车辆证照齐全,拥有危险品运输资质,车体应有明显的危险品车辆标志,在雪天和大雾等特殊天气,应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在该路段行驶。
    (3) 编制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如发生危险品意外溢出事件,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采取应急行动。
    (4) 设置警示牌、限速牌、禁止超车标志及告知牌。
    4.环境空气
    拟建公路营运近期2014年、中期2020年、远期2028年,公路沿线道路两侧路边30m、60m处的NO2浓度日平均值均达到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公路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5.社会环境
    省道102是连接旬阳与小河的唯一道路,但省道102道路状况较差,道路建设标准严重滞后,已成为制约县城规划发展建设和当地经济建设的瓶颈。拟建项目在指标上对省道102进行了提升,并且在线路走向上在影响区域内进行了优化,经过的村镇更多,并且连接了主要的旅游景区,因此项目建设对优化区域路网结构、提高省干线通行能力、满足白水与黄龙两县城市发展及规划、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进一步开发当地旅游资源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6.环境风险
    公路营运期运输化学品车辆在所在水域路段发生可能引起水体污染的重大交通事故的概率比较低。考虑最近几年公路发生危险品事故的概率有所增加,因此,项目在营运期对旬河、乾佑河等水体的风险事故影响是客观存在的。为将危险品运输风险性降低到最小,建议采取以下事故风险防范:
    (1)在路线跨越旬河、乾佑河每处桥梁两端设置两处收集池,每个容积50m2,并为收集池和排水沟设置防渗底衬,共设置20处。
    (2)在技术指标较低路段设置限速带,使过往车流降低车速,减少意外事故发生。
    (3)在技术指标较低路段设置警示牌、限速牌、限速禁止超车标志及告知牌。
    (4)沿线路段设标志牌或公路两侧的墙体上写上醒目的事故报警电话,当发生事故时,通过报警电话能获得准确信息,便于救援各方应能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实施救援。
    (5)建设单位需配备围油栏、吸油材、吸附剂、解毒剂、中和制剂、应急沙袋等应急物资和灭火器、吸油毡、围油栏、撇油设备、固液物质清扫设备等应急设备,以保障尽量较小意外风险事故对沿线水质的影响。
    (6)充分发挥路政及公路巡警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能,对各种未申报又无危险品运输标准的罐车、筒装车进行检查,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车辆禁止进入本公路。
    4环境保护措施
    4.1设计阶段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省道102旬阳至小河段公路在设计阶段已融入了环境保护的理念,从道路选线及污染防治工程都进行了环保设计,对减少项目的不利环境影响起到了积极的、重要的作用,在设计阶段还应进一步完善。
    4.1.1 道路选线
    项目位于大巴山区,区内地形是西北部秦巴低山区山势低缓坡陡,深切河曲发育,东南部大巴山中山低谷区较低的中山和低山谷地交错分部。河水流向多由南向北,沿线地表起伏大。受地形条件限制,可选择的走廊带有限,公路选线时充分考虑了项目所在区域地形、地质条件、环境保护、拆迁、占地、文物及矿产、施工条件等因素,尽量避绕了沿线的居民集中区、部分学校等环境敏感区,并注意尽量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减少对沿线水利、电力通讯设施的影响,减少建筑物拆迁量、尽量少占用耕地,并结合旬阳县城市总体规划等进行线路的选择,做到与地方的发展规划协调。
    (1) 在确定平面线位的同时,结合地质水文条件选择纵向线位所处位置,尽可能使填挖平衡,减少废方。
    (2) 沿河岸布线尽量避免挤占河道,线位需满足设计洪水水位要求。
    4.1.2 水土流失防治和土地资源保护措施
    4.1.2.1 水土流失防治
    (1) 跨越人工沟渠的小桥涵布设以原有沟渠为基础,以不打乱现有排灌系统为原则,必要时可合理合并。非人工沟渠的小桥涵按照地形、综合排水,汇水面积而设置。小桥的设置尽可能考虑两侧的通行条件,尽可能做到一桥多用。
    (2) 水土保持设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件》、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电力部《水土保持技术规范》(SD238-87)以及公路设计的有关规范,必须对公路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原则和目标应符合国家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水土保持设施应与公路设计、施工、验收同步。公路建设单位承担因公路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的治理费用。
    4.1.2.2 土地资源保护
    (1) 省道102旬阳至小河段公路占用耕地较多,这些土地表层土壤肥力较高,因此,在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期设计变更调整阶段,应明确对主体工程、弃土场和临时工程所占耕地肥力较高的表土层(0~20cm)的临时剥离、堆放方案及其水土保持措施,确保将这些表层熟土用于工程后期的土地复垦或景观绿化美化工程中。
    (2)在选择取土场时应结合各路段地形特点进行合理的设置,在取土场的选择上应充分考虑施工取土占地类型和数量以及施工便道对植被破坏的影响,应尽量选择距离路线较近、植被较少的冲沟以及荒山凹地进行弃渣,不靠近水体;同时在确定具体的取土场时应充分与地方土地、水利及其他部门配合,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水利设施布局确定取土场的位置。
    (3) 在设计阶段还应做好施工营地、施工便道、料场和搅拌站等临时工程对土地的占用工作,减少临时占地数量,特别是占用耕地的数量。施工营地的选择应尽量利用路线两侧的现有房屋和场地。
    4.1.2.3 基本农田保护
     (1) 相关法律规定
    对于工程建设占用的基本农田,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批复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占用单位应当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占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交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所占用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2) 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件》,按时、按数缴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青苗补偿费。根据地方管理部门规定,需要缴纳耕地开垦费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以保证基本农田的数量不会减少。安康市相关政府部门应贯彻执行基本农田保护的专款专用原则,利用补偿的土地费开垦或改造与占用基本农田数量相当的新的基本农田。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按地方土地利用规划做好线路设计工作,充分利用地方预留的交通用地范围,避免重新占用耕地或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另外在路基路面工程设计中,土石方、取弃土场选择时应避免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取土或弃土,不允许扩大超规定的征地范围,同时对取、弃土场和边坡坡面采取相应的工程和生态防护措施,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保护土地资源。
    (3) 做好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工作。本工程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经依法批准后,陕西省人民政府及旬阳县政府应按照国务院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
    (4) 尽量少占耕地,在充分征求沿线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尽可能与当地水利、生态建设等规划结合起来进行取土场的布设和复垦,为发展地方经济、解决地方实际困难提供方便。
    (5) 公路绿化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通知》(国发电[2004]1号)的有关要求,对公路沿线是耕地的,要严格控制绿化带宽度。在切实做好公路用地范围内绿化工作的同时,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绿色通道建设。对不符合规定的绿化用地,有关部门不予批准。
    4.1.3 噪声措施
    (1) 根据预测,对不同的敏感点在建设期分别采取修筑声屏障、安装隔声窗等降噪措施。环境噪声防治工程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领域,一般设计单位难以胜任。因此,建议设计单位委托专业部门进行拟建公路的环境噪声工程的设计工作。
    (2) 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线路,使路线避开声环境敏感点,限于当地条件或从技术经济论证避让不可行时,针对敏感目标从设计阶段就考虑减噪措施。
    (3) 加强公路所经敏感点路段路界内的绿化设计,尽量提高绿化高度和密度,使其在具有美化路域景观的同时,兼具降噪功能。
    4.1.4 景观保护措施
    (1) 为了保持与沿线自然风貌相协调,项目绿化设计应采用当地物种。
    (2)省道102旬阳至小河段公路自然水面和自然山体是公路可视范围内宝贵风景资源,充分利用水面、植物和地貌景色,使乘客在行使过程中感受到大自然美好气息。
    4.1.5 生态保护措施
    4.1.5.1 植被保护和恢复措施
    公路主体工程绿化应视沿线路基形式、路段所处环境条件、绿化功能、公路景观及诱导视线等要求,逐个路段进行设计,宜采用乔灌草进行立体设计。绿化物种选择时应避免采用对当地植物和作物产生病虫和生态入侵危害的物种。
    4.1.5.2 野生动、植物保护措施
    (1)在林区边缘采用加密绿化带,防止灯光和噪声对动物的干扰,加快对桥涵周边植被恢复,尽量减少因桥隧建设而对野生动物产生的不利影响。
    (2) 规范施工队伍,加强对施工人员环保意识教育,注意施工场地的安全用火。禁止施工人员在保护区内捕捉野生动物,自觉保护好沿线自然景观。
    (3)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需进行环境监理,对于路域范围内植物的清理,应在环境监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4.1.5.3 土地保护措施
    (1) 主体工程设计中的耕地保护措施
    ① 根据1998年国务院令第257号《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占用单位应负责开垦与拟建公路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或按照陕西省的规定缴纳耕地的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经批准占用的耕地,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认真执行耕地补偿制度。建设单位对工程占用的耕地和基本农田,按规定缴纳征用土地的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新的耕地开垦。
    ② 做好基本农田的调整、补划工作。本工程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经依法批准后,陕西省人民政府及安康市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务院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
    ③ 通过有效途径向公路沿线群众进一步宣传本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征迁、安置政策和相关法规等,使他们更加理解和支持项目建设,积极参加土地开垦和土地改良的行动。
    ④ 尽量少占耕地,在充分征求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尽可能与当地水利、生态建设等规划结合起来,进行弃土场的布设和复垦,为发展地方经济、解决地方实际困难提供方便。
    ⑤ 工程施工便道的修建应该尽量避开农田,减少施工便道对农田的破坏,弃土场、施工营地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其对农田生态系统的破坏,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对农业生态的影响。对于临时占地,施工后应根据不同的地区特点采取植被恢复措施,临时占用的耕地,可先种植绿肥作物,待土壤肥力恢复后,恢复为农田。
    (2) 施工营地设计中的耕地保护措施
    为了使施工营地(含场地、便道)的布设和作业更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各施工营地设计过程中,应遵循保护自然植被、减少耕地占用、减少山体开挖、距离最短等原则。具体包括:
    ① 施工营地应靠近标段位置并选择植被稀疏的荒地和滩地;
    ② 施工营地尽量利用废弃的既有场地;
    ③ 到各施工场地的横向便道,应采取拉大间距、减少布设的原则;纵向施工便道应充分利用既有公路,因工程确需要求新建的,施工便道应尽量靠近线路;减少耕地占用,减轻对沿线生态环境的扰动。
    4.1.6 水环境保护措施
    在下步设计中,还应注意保护水环境:
    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充分重视保护地表水水质。桥梁下部结构设计中,应按相关规范明确规定钻渣等废弃物不得直接弃入地表水体,并对钻渣进行必要的处理后用于筑路或运送至指定的弃土场,避免由于水土流失等原因造成水环境污染。
    4.1.7 环境空气质量保护措施
    (1) 施工料场、拌合站等选址应设置在远离居民区并距其下风向300m以外。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尽量远离居民区,避免扬尘、噪声等影响居民。施工阶段临时便道进行硬化,以避免扬尘影响居民生产生活;
    (2) 加强公路沿线的绿化设计,选择枝叶茂密、吸尘降噪作用良好的本地树种进行绿化,缓解汽车尾气和扬尘污染。
    4.2 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拟建公路属非污染生态建设类项目,其施工阶段是环境影响和污染发生较为严重的阶段,因而这一期间的环保工作任务最为繁重,工作性质也最为重要。针对拟建工程施工期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4.2.1 生态环保措施
    (1)加强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工作
    施工进场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工地及周边地区,设立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科普性宣传牌,包括生态保护的科普知识、相关法规、拟建项目拟采用的生态保护措施及意义等。此外,为了加强沿线生态环境的保护及实施力度,建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协商制订相应环境保护奖惩制度,明确环保职责,提高施工主体的环保主人翁责任感。
    (2) 植被保护和恢复措施
    ① 开工前,对施工范围临时设施的规划要进行严格的审查,既少占农田、林地,又方便施工。
    ②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
    ③ 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
    ④ 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设计规定的取弃土场进行取弃土作业,不允许随处乱挖,取弃土场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⑤ 如需搭建临时建筑,应尽可能采用成品或简易拼装方式,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
    ⑥ 公路穿越林区路段,施工单位应加强防火知识教育,防止人为导致森林火灾的发生。
    ⑦ 路基施工和取土场施工前,应将占用农田的表土层(约30cm厚,即土壤耕作层)剥离,并在临时用地范围内适当位置进行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拦挡和覆盖措施,防止雨淋造成养分流失,以便用于后期的绿化和土地复垦。
    ⑧ 凡因公路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包括路界内外)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复植被或造田还耕。
    ⑨施工与绿化、护坡、修排水沟应同时施工,应做到边使用,边平整,边绿化,边复耕。
    (3) 临时工程用地设置要求及恢复措施
    ① 桥梁构件预制场、灰土拌和场、沥青搅拌站和建材堆放场等临时用地应尽量少占耕地,并尽可能地布设在公路用地范围内。
    ② 施工营地应尽可能地租用当地民房或公共房屋,或布设在公路用地范围内,以减少临时性用地。
    ③ 施工营地、料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应选择空旷、地表植被稀少的地段。临时用地应尽量缩短使用时间,用后及时恢复土地原来的功能。
    ④除部分施工便道留给地方作为农用便道外,其余施工便道也应尽可能复垦为耕地,或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工作。
    ⑤应严格控制各类临时工程用地的数量,其面积不应大于设计给定的面积,禁止随意的超标占地。
    (4)环境监理
    公路施工期间由于存在大量的挖填方工程,形成的水土流失、扬尘等对周围生态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为保护自然环境,落实施工期间的水土保持方案以及其它的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必须进行环境保护监理和监测。将环境保护监理由环境监理机构实施,环境监理机构根据合同对项目的环境保护进行监理。监理结果除报送建设方外,抄送当地环保部门。环境监理具体内容包括:
    (1) 工程环境监理是对承包商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控制的最关键的环节,因此必须加大现场环境监理工作的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环境问题。
    (2)环境监理负责监督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施工设计的实施,工程变更必须经过环保论证,经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
    (3) 明确环境监理对象,重点应包括具有肥力的表土层的剥离和临时储存监管、土方运送及堆放监管、桥梁施工弃渣的处置和防护监管等。
    (4) 细化生态环境监管问题的处理措施,具体应包括:发现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后与地方环保、林业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措施,违反生态保护原则的施工问题出现后与建设方、施工方的沟通与处理措施等。
    (5) 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进行其环境保护工作的终检、评定和验收,确保工程正常、有序地进行。
    4.2.2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更好的运转,尽量降低噪声源强。
    2 强烈的施工噪声长期作用于人体,会诱发多种疾病并引起噪声性耳聋。为了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辐射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工人接触高噪音的时间,同时注意保养机械,使筑路机械维持其最低声级水平。对在辐射高强声源附近的施工人员,除采取发放防声耳塞的劳保措施外,还应适当缩短其劳动时间。
    3 筑路机械施工的噪声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据调查,施工现场噪声有时超出4类噪声标准,一般可采取变动施工方法措施缓解。如噪声源强大的作业时间可放在昼间(06:00~22:00)进行或对各种施工机械操作时间作适当调整。为减少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等施工活动声源,要求承包商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
    4 在路线近距内有集中村镇居民区的路段(距公路150m以内),强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6∶00)应停止施工作业。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并采取临时挡墙等防噪声措施。
    5 施工便道应远离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点。在施工便道50m以内有成片的民居时,夜间应禁止在该便道上运输建筑材料。对必须进行夜间运输的便道,应设置禁鸣和限速标志牌,车辆夜间通过时速度应小于30km/h。
    6 拌合场、沥青搅拌站等距离敏感点应≥300m。
    7 在村庄附近做强振动施工时(如桥墩夯实,振荡式压路机操作等),或爆破施工时,对临近施工现场的土木民房应进行监控,防止事故发生。对确实受工程施工振动影响较大的民房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4.2.3 空气污染防治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 工程沿线灰土拌合是施工期最大的流动污染源,要求在地面风速大于四级时尽量停止施工作业,同时要求石灰等散体材料装卸必须采取降尘措施。
    (2) 混凝土拌合站是公路施工期间的主要固定污染源,因此,对拌合设备应进行较好的密封,并加装二级除尘装置,对从业人员必须加强劳动保护。沥青厂和拌和站选址应远离居民区,或在敏感点下风向300m以外,并设防尘和沥青烟脱除装置。
    (3) 土方、水泥、石灰等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以减少起尘量。根据天气情况,定期对裸露的施工道路和施工场所洒水。
    (4) 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养护,减少不必要的空转时间,以控制尾气排放。
    (5) 施工过程中受环境空气污染最严重的是施工人员。施工单位应着重对施工人员采取防护和劳动保护措施,如缩短工作时间和发放防尘口罩等。
    (6)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
    (7) 施工生活垃圾集中储存,定期清运至地区垃圾填埋场。施工人员粪便可采用旱厕+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造肥。
    4.2.4 水环境保护措施
    4.2.4.1 施工废水的控制
    (1) 旬河和乾佑河河道两侧200m以内不得设置沥青混合料、混凝土搅拌站和施工营地,不得堆放或倾倒任何含有害物质的材料或废弃物,也不得取土和弃渣。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拌合站、预制厂应设置沉淀池,加强生产废水的循环利用,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施工营地、预制厂周围应设置截排水沟,避免施工营地、预制厂范围内的地表径流进入河流。
    (2) 桥涵桩基础工程尽量选在枯水期施工,避免在汛期、丰水期施工。沿线大桥桥梁基础工程施工的废泥沙、废渣等运至陆地处理,不得弃于河道、河滩地,以防抬高河床或压缩过水桥面,保证暴雨时的行洪安全。
    (3) 跨河桥梁上部结构施工过程中应在水上作业平台设置垃圾箱,并进行定期收集处理,不得弃入河流内。
    (4)施工期对路基应及时压实,避免冲蚀。在路面施工时,首先避免雨期施工造成沥青废渣,施工中及时碾铺,防止冲刷,严禁将沥青渣冲入河流。
    4.2.4.2 含油污水的控制
    (1) 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
    (2) 在不可避免跑、冒、滴、漏的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固态吸油材料(如棉纱、木屑等)将废油收集转化到固态物质中,避免产生过多的含油废水。对渗漏到土壤的油污应及时采用刮削装置收集封存,运至垃圾场集中处理。
    (3) 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尽量集中进行,以方便含油污水的收集与处理,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4.2.4.3 生活污水、垃圾的控制
    (1) 桥梁施工营地应尽量远离沿线水体,设在河道200m以外的区域。
    (2) 施工人员的就餐和洗涤采用集中统一形式进行管理,如集中就餐、洗涤等,尽量减少生活污水量。
    (3) 在施工营地附近设化粪池,将粪便污水和餐饮洗涤污水分别收集,粪便用于肥田,餐饮洗涤污水收集在化粪池中处理。化粪池委托沿线村民定期清理,施工结束后将化粪池覆土掩埋。
    (4) 施工期间的生活垃圾不能在靠近河流处堆放,生活垃圾应装入垃圾桶定时清运,进入当地生活垃圾处理场用土掩埋,破坏地表植被的,要恢复植被。
    4.2.5 社会环境保护措施
    (1) 尽量少占耕地,在充分征求沿线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尽可能与当地水利、生态建设等规划结合起来进行取土场的布设和复垦,为发展地方经济、解决地方实际困难提供一定方便。
    (2) 依靠沿线各级政府做好征地工作。按照有关政策和补偿标准,及时支付各种补偿费用。要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使被征用土地和需拆迁安置居民户的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保证他们的生活至少不低于本工程建设前的水平。
    (3) 对征迁户进行妥善的搬迁安置,公路建设部门应与地方政府联合制定合理的拆迁、安置方案,选择合适的安置新址,要保证新址不会受到公路的二次干扰,同时应将拆迁安置工作纳入公路建设的先期工作之中,以保证居民正常生活。对影响对象的安置和恢复应从生活及生产两方面同时进行。生活安置和恢复的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拆迁户宅基地划拨及房屋重建;供水、供电等生活设施的恢复。对于学校应先与地方相关部门做好新学校选址工作,工程拆迁前应保证新学校建好并可以使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建筑物、土地附属物由所有权者自拆自建,安置部门在拆迁前,将资金按时拨付。对脆弱团体,征迁部门可委托地方给予特殊劳务帮助和困难补贴。充分尊重劳动者就业的意愿,对征用土地而产生的多余劳动力安置,在执行国家及地方法规的基础上,坚持自愿选择安置方式的原则。安置地点尽量为原社区并提供多个可选择方案供受影响户挑选,使受影响居民容易适应新的环境。新建安置地尽可能少占良田、耕地。房屋重建地要尽量利用村组空闲地,建房手续由村委会统一在土管部门、规划部门办理。由于工程沿线的拆迁户分散在整个沿线,不存在大规模的集中安置,因此,应公众调查时征询的征地拆迁户的意见,本次安置采用本村本地靠后安置(即在原村在距离公路一定距离处安置)。此外,安置地点应有洁净的水源和良好的环境,确保居民的生活质量不受影响。
    (4) 开工前应对计划施工运输车辆使用的地方道路进行技术勘察、加固,并注意养护,施工运输车辆应避开地方道路的交通高峰期,防止交通堵塞和安全事故。施工结束时,将施工过程中损坏的乡村道路、沟渠等予以修复,或支付地方政府一定的补偿费用进行修复,以维护地方政府和百姓的正当利益。
    (5) 施工时,在交叉道口、人口集中及学校路段和运输车辆经过的村庄处设安全值勤岗,维护安全。
    (6) 爆破施工时,规定好作业时间,严格控制人员出入,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对离爆破点较近的非工程拆迁户,爆破施工时给他们发补贴,使其临时离开住地。
    (7) 施工驻地和沥青拌合站、预制厂等施工场点选点时,应注意周边山体的稳定性,避免选在滑坡或滑塌体的下方。
    4.3 营运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4.3.1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在公路营运期,还要坚持利用与管护相结合的原则,经常检查,保证环保措施发挥应有效益。
    (1)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毁人口稀少地区的施工便道,恢复山地区的原始风貌,防止外来人口和车辆无序进入造成植被过度砍伐。
    (2) 按公路绿化设计的要求,继续完成拟建公路边坡、养护基地等范围内的植树种草工作,以达到恢复植被、保护路基、减少水土流失的目的。并加强绿化工程和防护工程的养护。
    (3) 及时清淤过水涵洞,保障灌溉水系的通畅。
    (4) 在取弃土场、砂石料场服务期满后,应立即进行绿化或工程措施,绿化可采取先植草,并适当加大播种量和种植密度,以促进场面尽快提高植被覆盖,工程措施可喷浆护坡,减少雨水直接冲刷造成的水土流失的影响。
    (5) 按设计要求完善水土保持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土地复垦措施。科学合理地实行花草类和乔灌木相结合的立体绿化格局。特别是对土质边坡,在施工后期及时进行绿化,以保护路基边坡稳定,减少水土流失。
    (6) 保证主体工程完成后生态恢复费用的落实和兑现。
    (7) 公路营运期公路管理部门应对公路沿线的工程防护设施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防护设施的防护功能。
    (8)公路营运期应加强沿线植被管理,及时进行绿化植物的补种、修剪和维护,使绿化植被茂盛美观,改善公路沿线景观效果。
    4.3.2 交通噪声降噪措施
    4.3.2.1 工程降噪措施
    (1)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对营运中期所有超标村庄根据敏感点的环境特征和超标情况因地制宜的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
    (2) 目前国内常用的工程降噪措施主要有声屏障、搬迁、隔声窗、修建围墙等,现将几种降噪措施比较如下,并结合本项目敏感点的实际情况,分析本项目各超标敏感点合适的降噪措施,结合本项目沿线各个敏感点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价认为隔声窗是较好的降噪方式。具体分析如下:
    ① 沿线多数超标敏感点分布零散,超标户数少,不适合采用声屏障降噪;因此安装隔声窗是本项目多数敏感点较为合适的降噪措施;对于房屋超标且超标户数较少的敏感点,建议采用通风隔声窗措施。
    ② 中期未超标的敏感点建议进行跟踪监测,若确实超标,根据敏感点具体情况,在噪声超标年份设置降噪措施。
    4.3.2.2 工程管理措施
    (1) 通过加强公路交通管理,如限制性能差的车辆进入公路,在重要敏感点(如靠近城镇路段)附近路段两端设置限速、禁鸣标志等,可以有效控制交通噪声的污染。
    (2) 经常维持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等引起交通噪声增大。
    4.3.2.3 对沿线村镇规划建设的控制要求
    建议地方政府在规划居民宅基地时,切实考虑到拟建项目交通噪声的影响,参考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公路两侧噪声预测范围表所示的距离,在距离公路21m范围内不要规划新建居民学校、医院、敬老院等敏感建筑,以确保项目交通噪声不会对沿线群众生活造成影响。沿线居民自建住房时,尽量远离公路。若将房屋建在公路近距离内而受到公路交通噪声影响,责任自负。
    4.3.3 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 路边植树绿化
    公路沿线一带非常适合树木的生长,故建议根据当地气候和土壤特点在靠近公路两侧,多种植乔、灌木。这样既可以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衰减大气中总悬浮微粒,又可以美化环境和改善公路沿线景观效果。
    (2)加强公路营运管理,减少车况不佳车辆、散装未遮盖运输车辆上路。
    4.3.4 营运期水污染防范措施
    在运营期,沿线水环境污染源主要是在公路临近河流的路段由于降雨冲刷路面产生的路面径流污水。降雨期间,路面径流所挟带的污染物成分主要为悬浮物及少量石油类,多发生在降雨初期。根据实地勘查看,该项目路面径流先通过排水沟进入农灌渠,不直接进入河流,因此做好排水沟的修葺工作是必要的。
    4.3.5 交通运输事故与污染防治措施
    4.3.5.1 营运期危险品运输管理措施
    为了确保危险品的运输安全,国家及有关部门已制定了相关的法规文件,主要有:
    (1) 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 JT3130-88《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4) 交通部《全国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放射性装置放射性管理条例》。
    依据以上法规条例,中国现行危险品运输管理模式如下:
    (1) 由地方交通局建立本地区化学危险货物运输调度和货运代理网络。
    (2) 由地方交通局对货物代理和承运单位进行资格认证。各生产、销售、经营、物资、仓储、外贸及化学危险货物代理和承运单位,影响地方交通局报送运输计划及有关报表。
    (3) 化学危险品运输实行“准运证”、“驾驶员证”、“押运证”制度。所有从事化学危险品运输的车辆要使用统一专用标志,定期定点检测,对有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考核。
    (4) 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消防部门对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指定行驶路线。运输化学危险品车辆必须在指定停车场停放。
    (5) 凡从事长途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须使用专业标记的统一行车路单。各公安、交通管理检查站负责监督检查。
    拟建公路营运期对危险品运输需要采取一定的管理措施加以防范,对有害、有毒等危险品的运输,公路管理和公安等部门应严格控制并加强管理,以防危险品的意外泄露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4.3.5.2 应急处置措施
    (1) 主要管理人员了解危险品的名目、状态、运输形式和事故特征,以及风险事故下的处理方法,迅速进行应急反应、调控和指挥。
    (2) 一旦发生事故,任何发现人员应及时通过路侧紧急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报告公路管理部门。
    (3)公路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就近的公路巡警前往事故地点并控制现场,同时通知就近的地方消防部门前往救援。
    (4) 如果危险品为固态,可清扫处置,并对事故记录备案。
    (5) 如果危险品为气态且伴有剧毒,消防人员应戴防毒面具进行处理,在危险品遗漏无法避免的情况下,需立即通知环保部门、公安部门,必要时对沿线处于污染范围内的人员进行疏离,避免发生人员中毒事件。
    4.3.5.3风险防范措施
    1.在靠近旬河和乾佑河的桥梁、路基路段设置限速带,使过往车流降低车速,减少意外事故发生。
    2.在靠近旬河和乾佑河桥梁和路基路段设置警示牌、限速牌、限速禁止超车标志及告知牌。
    3.在靠近旬河和乾佑河路段设标志牌或公路两侧的墙体上写上醒目的事故报警电话,当发生事故时,通过报警电话能获得准确信息,便于救援各方应能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实施救援。
    4. 旬河和乾佑河路段路基边沟加强防渗处理。
    5.对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实施安全监控,防止危险品运输车辆超速行驶、超车。如果运输量大,必要时进行交通控制,以减少事故率。
    6.充分发挥路政及公路巡警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能,对各种未申报又无危险品运输标准的罐车、筒装车进行检查,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车辆禁止进入本公路。
    5 总结论
    省道102是连接旬阳县城与小河镇的唯一道路,拟建项目在指标上对省道102进行了提升,并且在线路走向上在影响区域内进行了优化,因此项目建设对优化区域路网结构、提高省干线通行能力、满足旬阳县的城市发展及规划、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进一步开发当地旅游资源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省道102旬阳至小河段公路与陕西省公路网、沿线城镇总体规划相协调,虽然其建设将会对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声环境以及沿线居民生活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减缓措施,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环保角度来说该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6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在环境影响评价网站公示,从2011年12月14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公众如有疑问,可致电以下部门咨询。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旬阳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旬阳县滨江南路
    联系电话:0915-7213622
    联系人:孙工
    邮编:725700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长安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
    地址:西安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本部
    联系人:张工
    邮编:710064
    电话:029-82334853
    传真:029-82334566
    电子信箱:fiish@163.com
    ——电话开通时间:
    公示日期范围内,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公众反映问题请留下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以便意见反馈。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公路沿线相关的常住居民,重点是线路两侧300m范围内的居民。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问题。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通过电话、信函、Email和网站提出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1年12月14日起10个工作日。
    2011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