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旬阳县交通运输局委托长安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对“省道102旬阳至小河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省道102旬阳至小河段公路改建工程
建设项目概要:拟建省道102旬阳至小河段公路起于旬阳县城,接国道316,经白柳镇、甘溪街道南跨旬河至刘家院子,再跨旬河至现有102省道,经甘溪堂、季家坪、院寺沟、大岭水库、红岩滩、程家沟至赵湾镇,在赵湾镇孙家庄(镇南600米处)跨河至旬河对岸,从西康铁路附近跨河至街道东,下穿铁路后从镇北接上102省道。后沿旧路布线至小河镇,在该镇镇南向右转横跨旬河,而后从镇北左转接至现有旧路,路线连续三次建桥跨河,而且在余家湾、苟家山穿过隧道,终点位于包茂高速小河立交,全长64.13公里。
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一般路段路基宽度10米。全线设大桥1910米/10座,中桥246.08米/4座,小桥85.20米/5座,涵洞270道,隧道2846米/8座,占地486.145亩,拆迁建筑物17870平方米。计划投资约11.2亿元,建设工期约为2年。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旬阳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旬阳县滨江南路
联系电话:0915-7213622
联系人:孙工
邮编:7257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长安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
地址:西安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本部
联系人:张工
邮编:710064
电话:029-82334853
传真:029-82334566
电子信箱:fiish@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3、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
4、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5、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6、开展公众调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开展公众参与工作,进行公示和公众调查问卷发放、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本,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7、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8、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2、采取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⑴ 对修建该公路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
⑵ 修建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经济发展,请做出预测;
⑶ 修建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基础设施的改善,如住房、商业、医疗、教育、娱乐等;
⑷修建该公路对沿线民众生活质量有什么影响;
⑸修建该公路对文物古迹有何影响,对旅游业的发展是否有促进作用;
⑹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在环境影响评价人员调查中,直接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口头陈述自己的意见;
2、在问卷调查表中,或以书面形式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陈述自己的意见;
3、以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4、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5、在公众参与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征求意见,为期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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