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1年1月20日,县政府张益民县长主持召开的办公会议要求,我局制定了《公开确定旬阳县汞锑工业公司兼并企业方案》,《方案》已征求了县财政局、经贸局,汞锑工业公司的意见,我局根据反馈的意见对《方案》再次进行了修改,现准备组织实施公开确定兼并企业活动,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原报名四家企业需在2011年9月30日前,携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到县国土资源局参加报名,领取有关资料,逾期不参加报名,取消原预留兼并资格。
2、报名时需交纳1350万元保证金(户名:旬阳县国库支付局,开户行:农行旬阳县支行营业部,账号:712101040008364)。未成为兼并方的兼并企业,保证金在公开确定兼并企业活动结束后七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公开确定旬阳县汞锑工业公司兼并企业起始价为1350万元人民币。
4、一旦被确定为兼并企业,兼并方必须在确定兼并企业日起10日内交清兼并成交价款,按《旬阳县汞锑工业公司改革方案》履行义务。且履行2010年11月18日,旬阳县金鑫矿业有限公司、旬阳县金州矿业公司、旬阳县汞锑工业公司共同签订的《旬阳选冶厂、矿山基础设施等固定资产及相关手续转让合同书》。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徐斯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