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 | 手机版 | 繁体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旬阳市人民政府>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正文详情

旬阳县水利局“五个三”制度促“两案”办理

作者:汤国民 杨官贤 发布时间:2011-05-23 09:50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调节: A+ A- 操作:

    旬阳县水利局在“两案”办理中,严把“五关”,推行“五个三”制度,制定奖惩机制,以促进“两案”的办理落实。
    严把“五关”。2011年县政府转交水利局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20件,分别转交给局属8个单位负责承办。为了确保“两案”办理工作质量,县水利局要求各承办单位严格把好法律政策关、业务关、文字关、格式关和时限关,做到按时办结,程序合法,答复规范。
    落实“五个三”制度。一是“三个会”制度。即研究“两案”办理任务落实会,邀请代表、委员召开座谈会和办理工作结案审查会;二是坚持“三亲自”制度。坚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组织落实、亲自审核把关;三是实行“三审签”制度。重点议案的答复函须经局主要领导、政府办领导和分管县长审签,一般建议提案实行承办单位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三级审签,未按要求审签的答复函不能发出;四是坚持“三落实”制度。全面细化办理、走访回访代表委员和督办检查考评;五是坚持 “三见面”制度。与建议代表、提案委员见面,与代表委员所在地部分群众代表见面,与代表委员所在地的政府见面,使建议提案得到有效落实。
    严格奖惩措施。对办理单位和个人实行奖惩机制,对办理的“两案”,凡代表委员特别满意的,一件奖励1000元,满意的,一件奖励500元,基本满意的,一件惩200元,不满意的,一件惩500元,有力的促进了“两案”办理落实。
 

【责任编辑:魏代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