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紧紧抓住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打造教育名县,按照“资源共享、教育统筹、文化融合”的思路,在推进农民进城工作中,科学配置教育资源,给进城农民子女送去实实在在的民生“礼包”,使进城农民子女上好学,进而能享受到优质化教育。
近日,该县出台《实施办法》,明确三项原则。公益性原则。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子女入学实行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接收为主,依据户口(居住证)所在学区相对就近入学。公平性原则。保障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子女在入学就读、教育资源、师资条件、毕业升学、学籍管理、评优奖励、文体活动、入队入团、收费管理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学生同等待遇。融合性原则。按照“均衡分班”,实行混合编班,促进城镇居民子女和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子女相互理解和融合,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制定了六项优惠政策:(一)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子女入园的,积极提供灵活多样,有选择性的学前教育,合理分流,保证全部入园;(二)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子女就读小学的,凭“进城落户卡”就近入学。旬阳县中心城区持“进城落户卡”、《居民户口簿》和房产证就近入学,保证全部入学;(三)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子女就读初中的,凭“进城落户卡”就近入学。旬阳县中心城区持“进城落户卡”、《居民户口簿》和房产证按居住地所在学区就近入学;(四)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子女升入普通高中的,根据中考志愿,按照普通高中招生办法执行。在同等条件下,持“进城落户卡”、《居民户口簿》和房产证,按照学区优先录取。择校就读城市普通高中的,持“进城落户卡”,在录取控制分数线内,学校优先录取。家庭经济贫困的持低保证明和本人申请,与城区贫困学生同等享受城市普通高中贫困生生活补助;(五)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子女就读职业中学的,在同等条件下,持“进城落户卡”、《居民户口簿》和房产证,优先享受国家中职学生助学政策和助学金;(六)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子女属三类残疾儿童的,就读县特教学校(阳光学校)凭“进城落户卡”给予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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