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及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要求,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关于调整安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自今年1月1日起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均有所提高,第三套住房停贷。
根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能低于5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停止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购房套数的认定,将通过个人承诺、房产主管部门认定等渠道进行查询。为继续发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性优惠作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政策仍然保持不变。即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商品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能低于20%;购买90平方米以上商品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能低于30%。
【责任编辑:屈孝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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