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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通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作者:何昌平 发布时间:2010-12-24 10:46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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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和《安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该县组织开展了全县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
    本次评查范围是全县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机关2009年度和2010年上半年所作出的行政处罚案卷。按照《陕西省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和标准》的要求,评查内容主要包括立案阶段、调查取证阶段、审查决定阶段、送达和执行阶段、案卷整理案件归档等方面。评查活动分自查、抽查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在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县政府法制办集中抽查了县物价局、县农业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地税局、县林业局、县质监局、县计生局、县交通局、县盐务局、县卫生局、县药监局、县经贸局、县环保局、县城建局等18个行政执法单位,共抽查81件行政处罚案卷。经过认真评查,合格卷81个,合格率为100%,其中优秀卷13个,分别是:县物价局3卷、县农业局5卷、县公安局5卷,占抽查卷的16%;良好卷25个,分别是:县工商局5卷、县国土资源局5卷、县文化旅游局5卷、县地税局5卷、县林业局5卷,占抽查卷宗的31%,其他单位均为合格卷。
    从本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总体情况来看,我县近年来行政执法水平有了新的提高,行政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绝大多数单位能高度重视案卷评查工作,坚持把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作为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二是执法主体合法。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均为合法主体,均在其法定职权和范围内行使执法权,未发现被评查单位的内设机构以内设机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也未发现非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现象;三是行政处罚内容和程序较以往有了很大进步。大多数案卷能够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完备、适用依据正确、处罚决定适当;四是案卷的装订和归档较以往更加规范。全县抽查的81件案卷,基本上做到了一案一卷、案卷封面、文书制作规范,卷内目录、文书填写较为清晰工整,案卷装订整齐美观。
 

【责任编辑:徐斯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