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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作者:赵敏良 发布时间:2010-12-22 15:08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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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稳定,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县安委会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要求,要认真分析形势,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冬季属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期。进入冬季,冰雪雨雾天气增多,大量农民工返乡,车流人流加剧,工矿商贸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节奏加快,煤、电、气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使用量剧增,冬季火灾、压力容器、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面临的难点也会更加复杂,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和变数增多,稍有不慎和疏漏将酿成安全事故。面临元旦、春节特殊时期,干部群众对安全稳定工作给予了更高的期盼和要求,做好防事故、保安全、促稳定工作的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克服麻痹松劲情绪,高度重视当前及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知强调,要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这次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突出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中小学校、森林防火安全,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水、电、气等行业和领域,以打“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治“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为重点,县乡联动,依法整治,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整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严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稳定。
    为确保“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要求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紧扣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用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百日专项行动有效推进。要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采取县、乡联动的方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查失职渎职行为;县、乡两级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较大隐患要明确领导、组建班子,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治方案,实行跟踪督办、限期销号;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周报告制度。
 

【责任编辑:魏代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