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岩镇在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中落实“两严明、三严格”,切实夯实普查员工作责任。
首先做到“两严明”。一是严明政治纪律。人口普查期间,所有普查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普查区指导员统一安排,按照指导员的分工和要求做好本普查小区的普查工作,指导员要按照镇普查办的统一安排,及时与普查员灵通信息,确保政令畅通。二是严明工作纪律。普查期间的干部休假以党政办通知为准,任何人不得以种种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其次做到“三严格”。一是严格考核。将人口普查工作纳入各村、各单位及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凡因普查工作不力,出现失误的,年度考核一律不得评为先进。对于普查工作认真负责,质量较高的普查人员,在上级反馈结果后,镇政府将给予一定的物质精神奖励。二是严格质量控制。各村普查指导员为本村质量控制工作总负责人,要严格按照质量控制工作细则的要求,指导、督促、检查和帮助本村普查员做好质量控制,对质量达不到上级要求的必须进行改错或纠正,直到达到要求为止。各村普查员要按照普查指导员对本村普查质量控制的要求,高标准完成,普查指导员认为不符合要求的,普查员必须认真改正。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凡因普查工作不认真负责的,弄虚作假导致普查质量不高,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普查表差错率超过千分之五的,按照统计法和普查条例实施责任追究。
【责任编辑:魏代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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