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所需,县政府2#办公区所在单位县安监局、农综(扶贫)办、双创办、物价局即日起搬迁至原政府大院(莲花池)西楼办公,各单位办公电话不变。
特此公告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贺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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