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旬阳县汞锑工业公司确定兼并企业公告中的第一项兼并资格第一条作如下解释:
一、凡注册资金在一千万元以上的县内外企业均可参加报名,一旦被确定为兼并企业,必须在旬阳县境内注册,注册资金在一千万元以上。
二、原公告报名时间截止2010年8月11日17:30,现改为2010年8月13日17:30。
特此公告
旬阳县汞锑工业公司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责任编辑:魏代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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