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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直机关工委坚持发展党员“三公示一票决”制

作者:马治新 孙寿瑜 发布时间:2010-06-08 10:06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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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旬阳县直机关工委在发展党员中坚持 “三公示一票决”制,严把党员发展质量,把机关一线表现积极、工作责任心强、优秀年轻的骨干力量纳入党组织,据统计,五年来,共培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850余人次,发展党员207名,为党员队伍注入了新的活力。
    第一步公示:培养公示。自愿入党的同志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党支部对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时间、个人工作、思想表现情况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申请人的意见和反映。经公示,无不良反映的,党支部方可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对其进行重点培养。
    第二步公示:接收发展公示。在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前进行第二步公示,主要公示培养期间的表现、培训、政审、民主测评等情况,对公示无不良反映的,提交党员大会表决决定预备党员接收。
    第三步公示:转正公示。预备期满,进行第三步公示,公示主要内容是:预备期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公示无不良反映的,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表决决定党员转正。
    一票决:发展对象拟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前,支部负责组织召开单位全体人员大会,工委派人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表决满意率达80%以上,可确定为发展对象。近年来,工委在实行民主表决中,有5名发展对象,经工委民主票决后,票数低,意见不一致,工委要求支部继续做好联系培养,其中有2名发展对象,经过继续培养,已发展为党员。
    机关工委通过“三公示一票决”,在党员发展上切实做到“三监督”、“六不发展”。 “三监督”即:监督发展对象在工作圈、社交圈、生活圈表现,监督基层党组织是否按条件和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监督入党介绍人对发展对象是否全面掌握情况,介绍是否客观公正。“六不发展”即:未经公示不研究不发展,公示中党内外群众意见较大、不认可的不发展,民主表决满意率低于80%的不发展,没有经过入党前培养、培训的不发展,培养期不到一年的不发展,程序不到位的不发展,有效保证了发展党员质量。
 

【责任编辑:魏代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