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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继续做好高中考期间噪声污染专项整治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5-28 16:49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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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建筑施工企业,县城区、蜀河、赵湾、神河等集镇各声源单位:
    今年以来,针对城区环境噪声扰民问题,县政府组织开展了治噪专项行动,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0年高中考即将来临 ,为了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复习、休息和应试环境,按照省市通知精神,县政府对城区治噪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要求继续做好高中考期间噪声污染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2010年5月24日至2010年6月30日。
    二、整治对象: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主要是工业企业厂界、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扰民问题。
    三、整治重点:
    1、建设项目可能产生噪声污染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
    2、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
    3、向周围环境排放不符合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或建筑施工(含装修工程)噪声的;
    4、在噪声敏感区(文教卫生区、学校周围、居民住宅区等)夜间(晚22:00至次日6:00)施工或因特殊工艺需要夜间施工,未到环保部门办理许可手续的;
    5、未按照《旬阳县铁艺加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落实搬迁工作,继续在城区从事铝合金或铁艺加工排放噪声的,必须停业;
    6、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商业宣传或从事文化娱乐活动排放不符合国家规定环境噪声标准的;
    7、在高中考当天(6 月7日—8日,6月26日—27日),禁止一切高噪声作业。
    四、方法步骤
    1、宣传教育阶段(5月24日至5月31日):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整治要求,各建筑施工企业、各声源单位要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2、执法检查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我局将组织执法人员采取白天、夜间主动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整治的重点对象开展执法检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同时,检查发现继续在城区从事铝合金或铁艺加工排放噪声的,依法从重处理。对高、中考期间蜀河镇、神河镇、赵湾镇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依法委托蜀河镇、神河镇、赵湾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3、整治提高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对城镇噪声污染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法制宣传,建章立制,督促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人员落实责任,予以整改,为广大居民营造安静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举报热线电话:7207752、12369、7207751

 


二Ο一Ο年五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屈孝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