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坪乡自林改工作启动以来,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突出“四个重点” 加大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力度,确保林改工作有序进行。
一是宣传动员,做到理解政策到位。庙坪乡早在6月4日份就召开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向各村强调了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增强了抓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同时,通过请县林业局林改办相关负责同志对全乡80名乡村干部进行全员培训,作了指导性的政策讲解,并将林改工作的相关工具书、资料发放到村干部手中,使村组干部都成为林改工作的明白人,以此为推动,召开村组群众会,切实发动好群众。
二是调查研究,做到心中有数。各村组织动员在村的以前的老支部书记、村主任、组干部及在当地情况熟悉,有一定威信的村民代表组成村、组林改办,每个组除干部以外,还要邀请5-9名群众代表参加。林改办对各村所涉及的林地亩数、权限状况、历史渊缘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找准了林改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为开展好林改工作打下了基础。
三是找准方法,做到有的放矢。充分考虑到了林改工作过程中的复杂性,作好了工作的提前预判和安排。如对举家外出人员及户主外出务工人员进行了联系,使他们能及时返乡配合做好林改工作或出具委托书请人代为参加;如乡林业站细化了到各村的深化培训时间,重点勘界、制图、填表等细致和关键的工作进行再指导;如要求村、社组集体所有林的林改方案须交村民大会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认可。
四是注重证据,避免遗留问题产生。特别是注意改前证据和改中、改后证据的固定。改前证据,就是要求村民向村组提供有法律效力的林权证、各类承包书等相关证明。改中、改后证据固定,就是要求村组要收集固定好村、组关于林改工作的会议记录、各项张榜公示林地、林木使用权、所有权明晰到户表,做到有据可查,有据可证,避免遗留问题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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