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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假日旅游安全预案

作者:县文化旅游局 发布时间:2008-11-05 12:25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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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关于假日旅游安全的有关精神,为创优旅游环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假日旅游安全预案。
  一、领导机构
  组 长:张世波 县政府副县长(13209151369)
  成 员:周 晖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7221200)
      何家立 县文化旅游局局长(13309153259)
孔令书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15909152008)
      董强印 县公安局副局长(13891540266)
      牛 华 县物价局局长(13379155990)
      梁 平 县交通局局长(13891560699)
      申林斌 县工商局局长(13992555111)
张先平 县卫生局局长(13991513699)
      高晓燕 县文化旅游局副局长(13309150585)
      郭子平 县交警队队长(13909159166)
  旬阳汽车站,火车南、北站站长
    城关镇、蜀河镇、红军乡、公馆乡、小河镇、金寨乡、吕河镇等有关乡镇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化旅游局,电话:7221318 7221313。办公室主任:何家立(兼),副主任:高晓燕(兼)。

  二、安全责任

  文化旅游局要加强对旅行社、景区景点、星级饭店的检查和管理,认真做好各种险情、隐患的检查和排除工作;加大旅游市场的执法力度,打击违规经营行为;准确反映假日旅游动态,引导旅游消费,做好旅游投诉处理工作,创优旅游环境。

  公安局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和欺客、扒窃等行为,维持社会治安秩序,确保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物价局要加强对假日期间景区景点门票、各类客房床位价格以及车票等价格的检查与管理,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和宰客行为,确保旅游者的切身利益。

  交通局要对车辆、渡船、水上游船、路况及各项安全制度严格检查监督,要加强对长途客运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教育与管理,坚决制止甩客、宰客以及超载、超速等违章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安监局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点)的压力容器、电梯、游乐设施等的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各种安全隐患。

  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加强节期市场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卫生局要对星级饭店、饮食摊点及农家乐等接待服务单位的食品、饮用水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杜绝由食物引起中毒或传染病事故的发生;加强医疗急救和环境卫生工作,及时为游客提供优良的医疗与救治服务。

  交警队要做好司机安全行车的检查工作;认真做好城市、公路的交通疏导工作,及时处理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交通运输安全、通畅。

  消防支队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做好假日消防安全工作。

  各涉旅乡镇及102省道、316国道沿线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统筹协调管理本辖区内假日旅游安全工作。

  三、应急措施

  (一)报告。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人员获悉后要立即报告县假日旅游安全领导组办公室、相关部门值班人员,以及本单位负责人。

  (二)赶赴现场。县假日旅游安全领导组办公室要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并通知当地乡镇政府尽快赶赴现场。

  (三)医疗救护。县乡两级卫生院迅速组织专业医疗救护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做好受伤人员的及时救护;负责事故区域的卫生防疫工作。

  (四)维持秩序。在旅游突发事故发生期间,由到公安局和乡镇派出所负责做好事故区域的社会治安和保卫工作。

  (五)其它。发生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后,县假日旅游安全领导组办公室负责与各景区和涉旅单位及市各有关部门随时保持密切联系,做好信息的传递工作,并把有关情况及时准确地报告县领导;县假日旅游安全领导组其它成员单位及各乡镇政府应按照各自职责处理好抢险救灾等其它相应工作。

【责任编辑:xy_yq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