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10月起,旬阳县全面推行行政事务审批并联许可制度,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依法办理的基本建设项目和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由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在县政务大厅实行同步许可,变过去的“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真正达到“一家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过程监督、责任追究”的要求。其实施程序为:主受理单位驻厅窗口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即向申请人发放《受理通知单》和有关表格,做好登记和咨询服务工作;主受理单位驻厅窗口受理并联许可申办事项后,及时向政务大厅办公室通报,当日抄告涉及前置许可单位,移交相关资料; 各相关许可单位收到主受理单位驻厅窗口的并联许可业务联络单后,及时对申请许可的事项及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具体明确的书面意见,在规定时限内反馈给主受理单位驻厅窗口;主受理单位驻厅窗口综合各相关单位的许可意见,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各并联许可单位在承诺时限内协调一致作出并联许可决定,由主受理单位窗口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并联许可证件。
采用并联审批后,大部分项目审批时间平均缩短30%,不仅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改善投资服务软环境,也进一步推进了政府服务公开化、透明化。
采用并联审批后,大部分项目审批时间平均缩短30%,不仅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改善投资服务软环境,也进一步推进了政府服务公开化、透明化。
【责任编辑:屈孝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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