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局长每到一处,对坚守在工作岗位的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亲切的慰问。他在仔细翻阅了有关资料,听取司法所负责人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业务工作和学习情况的汇报后,与所在乡镇领导和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杨局长指出,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基层司法所各项建设不断加强,特别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有了突破性发展,司法所的地位逐步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基层司法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新的积极的贡献。一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调解条例》和《陕西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暂行办法》,切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汲取石泉县“8·15”杀人案教训,积极预防和化解重大矛盾纠纷。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落实《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指导人民调解基层工作联动机制的若干规定》,提高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水平,增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二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要建立“台帐”,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要落实帮扶责任,签订“一对一”帮教协议。三要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律进乡村活动,做好农民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的普法宣传工作,提高他们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能力。四是切实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好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五是要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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