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昌学,副主任陈守业、钱书信、熊生明、华开锋及12名委员出席了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德智及县法院、检察院和县政府办等单位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决定:
接受周育论、鲁延柱辞去旬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接受吴家仲辞去旬阳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杨纪元辞去旬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会议决定:
任命张世波、李萍为旬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程和新为旬阳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李孝友为旬阳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昌学,副主任陈守业、钱书信、熊生明、华开锋及12名委员出席了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德智及县法院、检察院和县政府办等单位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决定:
接受周育论、鲁延柱辞去旬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接受吴家仲辞去旬阳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杨纪元辞去旬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会议决定:
任命张世波、李萍为旬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程和新为旬阳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李孝友为旬阳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责任编辑:屈孝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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